| [ 索引號 ] | 11500221768882506J/2025-00004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4 | [ 發布日期 ] | 2025-01-24 |
重慶市長壽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區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范圍內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承擔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城市供水排水、園林綠化方面的各項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工商管理方面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水務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食品藥品監管方面的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重大復雜違法違規案件查處;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糾察工作,承辦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組織推進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負責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城市違法建筑執法;承擔國旗升掛、使用和收回方面的行政執法;承擔生活垃圾方面的各項行政執法;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2017年12月18日更名重慶市長壽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為重慶市長壽區城市管理局管理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機構規格副處級,經費形式財政全額撥款,類別為公益一類。內設辦公室、法制科、直屬大隊、糾察大隊、違法建筑執法一大隊、違法建筑執法二大隊、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五大隊、六大隊、七大隊13個科室(大隊)。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3239.3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239.3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8.34萬元,主要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經費撥款增加8.4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經費撥款增加7.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3239.38萬元,其中:教育支出6.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2.4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3.3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855.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01.8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18.3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3.34萬元,項目支出減少5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239.3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239.38萬元,比2024年增加18.3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091.38萬元,比2024年增加23.3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48萬元,比2024年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項目經費開支。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專項整治工作。
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44.5萬元,比2024年減少2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0.5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4萬元,比2024年減少20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開支;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313.27萬元,比上年增加0.27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支隊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48萬元。其中:一般項目1個,涉及資金148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支隊共有車輛11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11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王晶??聯系方式:023-640805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