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3999J/2025-00012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財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4 | [ 發布日期 ] | 2025-01-24 |
重慶市長壽區基層財政事務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和區有關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會計方面的實施辦法。
????2.負責鎮街財政稅收征管和稽查工作。
????3.承擔鎮街財政預決算、財政收支、財務管理、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并實施監督。
????4.指導鎮街財政所業務工作,指導和幫助鎮街企事業單位及村、組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承擔相關業務指導和培訓管理工作,代表政府對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
????5.當好經濟發展參謀,協助政府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長壽區基層財政事務中心為區財政局所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其中,單位領導職數3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無內設科室,核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編制69名(其中局機關28名,街鎮41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475.2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75.2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475.25萬元,主要是區基層財政事務中心2025年單獨編制預算,且2025年年初預算數包含區基層財政事務中心在職人員(街鎮管理部分),導致收入預算增加1475.2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475.2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98.26萬元,教育支出6.9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6.2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1.5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02.27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數1475.25萬元,主要是區基層財政事務中心2025年單獨編制預算,且2025年年初預算數包含區基層財政事務中心在職人員(街鎮管理部分),導致支出預算增加1475.25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75.2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75.25萬元,比2024年增加1475.2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25萬元,比2024年增加1458.25萬元,主要原因是區基層財政事務中心2025年單獨編制預算,且2025年年初預算數包含區基層財政事務中心在職人員(街鎮管理部分),導致基本支出增加1458.2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等;項目支出17萬元,比2024年增加17萬元,主要原因是區基層財政事務中心2025年單獨編制預算,導致項目支出增加17萬元,主要用于開展鄉鎮財政干部和農村財會人員培訓。
重慶市長壽區基層財政事務中心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33.72萬元,比上年增加233.72萬元,主要原因為區基層財政事務中心2025年單獨編制預算,且2025年年初預算數包含區基層財政事務中心在職人員(街鎮管理部分),導致工會經費、福利費增加82.44萬元,其他交通費用增加41.34萬元,維修(護)費增加40.85萬元,郵電費增加16.54萬元,培訓費增加6.91萬元,水費、電費增加5.43萬元,物業管理費增加3.9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36.25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我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7萬元。其中:一般項目1個,涉及資金17萬元;重點專項0個,涉及資金0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我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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