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3999J/2024-00017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財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2 | [ 發布日期 ] | 2024-01-25 |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轉發《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相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
市級各部門(單位),各區縣(自治縣,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財政局,各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政府采購的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購效率,現將《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相關事項的通知》(財辦庫〔2023〕243號)轉發給你單位,請遵照執行,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進政府采購合同變更信息公開
各級預算單位要按照財政部通知要求,參照本通知合同變更公告模板(詳見附件2),于合同變更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采購合同”模塊—“合同變更管理”功能)
進行合同變更公告。
二、完善中標、成交結果信息公開
各級預算單位繼續按照《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擴大政府采購信息公開范圍促進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渝財規〔2023〕9號)要求,開展相關采購信息公開。采購項目采用最低評標(審)價法的,公告中標、成交結果時應當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公告因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等原因進行價格扣除后中標、成交供應商的評審報價。
三、提高政府采購合同簽訂效率和加快資金支付
各級預算單位繼續按照《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政府采購履約保證金及合同管理的通知》(渝財采購〔2021〕13號)要求執行,原則上應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0日內和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
重慶市財政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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