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3999J/2023-00018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采購與招標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財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6 | [ 發布日期 ] | 2022-08-25 |
長壽區政府采購投訴處理辦事指南
????政府采購投訴處理
????二、受理機構
????重慶市長壽區財政局
????三、辦事地點、時間、聯系方式
????具體地址:?重慶市長壽區財政局302辦公室會管采購科(重慶市長壽區菩提街道民興路103號)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聯系電話:023-40241879
????四、投訴方式
????書面形式
????五、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財政部令第94號第六條規定的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二)義務:?1.?財政部門依法進行調查取證時,投訴人、被投訴人以及與投訴事項有關的單位及人員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并提供財政部門所需要的相關材料。?2.應當由投訴人承擔舉證責任的投訴事項,投訴人未提供相關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投訴事項不成立;被投訴人未按照投訴答復通知書要求提交相關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同其放棄說明權利,依法承擔不利后果。?3.政府采購供應商提起投訴應當堅持依法依規、誠實信用原則。
????六、申請條件
????(一)受理條件
????投訴人提起投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提起投訴前已依法進行質疑;
????2、投訴書內容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的規定;
????3、在投訴有效期限內提起投訴;
????4、同一投訴事項未經財政部門投訴處理;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禁止性要求
????投訴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虛假、惡意投訴,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禁止其1至3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1、捏造事實;2、提供虛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存在明顯疑問,投訴人無法證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視為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七、申報材料
????政府采購投訴書
????八、審批時限
????30個工作日
????九、設定依據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五十五條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投訴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
????【規章】《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
????第十七條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第二十六條財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
????十、辦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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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節? |
辦理時限 |
辦理人員 |
審查標準 |
辦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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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通過現場提交或“渝快辦”或郵寄向《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財政部門提起投訴。(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六條?供應商投訴按照采購人所屬預算級次,由本級財政部門處理。跨區域聯合采購項目的投訴,采購人所屬預算級次相同的,由采購文件事先約定的財政部門負責處理,事先未約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訴的財政部門負責處理;采購人所屬預算級次不同的,由預算級次最高的財政部門負責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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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5個工作日 |
會管采購科 |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相關規定審查。 |
一、投訴書內容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在收到投訴書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通知投訴人補正。補正通知應當載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未按照補正期限進行補正或者補正后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二、投訴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三、投訴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起投訴。四、投訴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的,自收到投訴書之日起即為受理,并在收到投訴后8個工作日內向被投訴人和其他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發出投訴答復通知書及投訴書副本(注:被投訴人和其他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在收到投訴答復通知書及投訴書副本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財政部門作出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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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
收到投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
會管采購科 |
一、財政部門處理投訴事項原則上采用書面審查的方式。財政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進行調查取證或者組織質證。二、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或者職責權限,委托相關單位或者第三方開展調查取證、檢驗、檢測、鑒定。三、財政部門受理投訴后,投訴人書面申請撤回投訴的,財政部門應當終止投訴處理程序,并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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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 |
包含審查過程在內,收到投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
會管采購科報局領導審批 |
根據案件調查和集體討論情況,報局領導同意后作出投訴處理決定,制作投訴處理決定書。 |
一、?投訴處理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財政部門應當駁回投訴:(一)受理后發現投訴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二)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三)投訴人捏造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四)投訴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存在明顯疑問,投訴人無法證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視為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五)應當由投訴人承擔舉證責任的投訴事項,投訴人未提供相關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投訴事項不成立。二、投訴人對采購文件提起的投訴事項,財政部門經查證屬實的,應當認定投訴事項成立。經認定成立的投訴事項不影響采購結果的,繼續開展采購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采購結果的,財政部門按照下列情況處理:(一)未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二)已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但尚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認定中標或者成交結果無效,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三)政府采購合同已經簽訂但尚未履行的,撤銷合同,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四)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三、?投訴人對采購過程或者采購結果提起的投訴事項,財政部門經查證屬實的,應當認定投訴事項成立。經認定成立的投訴事項不影響采購結果的,繼續開展采購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采購結果的,財政部門按照下列情況處理:(一)未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二)已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但尚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認定中標或者成交結果無效。合格供應商符合法定數量時,可以從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應當要求采購人依法另行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否則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三)政府采購合同已經簽訂但尚未履行的,撤銷合同。合格供應商符合法定數量時,可以從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應當要求采購人依法另行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否則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四)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投訴人對廢標行為提起的投訴事項成立的,財政部門應當認定廢標行為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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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 |
決定后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
會管采購科 |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于送達的規定,將投訴處理決定書送達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并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和“重慶市長壽區財政局專屬門戶網站”予以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