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009303761/2017-02008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17-10-25 | [ 發布日期 ] | 2017-11-03 |
重慶市長壽區公安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長壽區公安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長壽區公安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導、檢查、落實;掌握本區社會治安狀況,協助黨政部門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區公安民警隊伍建設、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導、檢查、監督本區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指導本區各級公安機關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偵察工作,組織、協調和偵破、處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領導本區林業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依法監督并指導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和企事業單位保衛部門的建設;負責對經濟民警、保安員的管理和業務指導;依據公安業務負責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治安、戶政、居民身份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指導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維護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的暢通;負責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組織滅火救災;負責預審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來長壽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市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計算機管理監察、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等。
長壽區公安局下設46個機構:辦公室、指揮中心、政治處、宣傳科、紀委督察、情報信息支隊、警務保障處、法制支隊、戶政科、出入境管理支隊、信訪科、國保支隊、治安支隊、禁毒支隊、警衛處、經偵支隊、科通支隊、網安支隊、校保支隊、特警支隊、交巡警支隊、刑警支隊、看守所、拘戒所、鳳山所、河街所、桃花所、渡舟所、江南所、晏家所、朱家壩所、但渡所、云集所、長壽湖所、鄰封所、雙龍所、龍河所、八顆所、云臺所、海棠所、石堰所、葛蘭所、新市所、洪湖所、萬順所、技偵30支隊。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長壽區公安局2016年部門決算收入33891.4萬元,部門決算支出3389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846.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044.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7245.4萬元,基本支出比2015年的16000.4增加1245萬元;項目支出11601.1萬元,項目支出比2015年的8053.6萬元增加3547.5萬元,主要是增加社會安全應急聯動指揮系統工程經費3800萬元。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16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1014.6萬元,較年初預算數1098萬元減少83.4萬元,較上年支出數1030.4減少15.8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單位今年實施公車改革,減少公務用車69輛,同時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16年度公務車運行維護費946.6萬元,主要用于市內市外出差辦案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83.4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9.7萬元,主要是實施公車改革減少了公務用車。
公務接待費68萬元,主要用于接待重慶市公安局檢查指導工作和各區縣公安局相互檢查交流發生的接待支出,較上年支出數減少6.1萬元。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6年本部門保有量為200輛;國內公務接待310批次,1350人。2016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907元,車均維護費4.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