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教育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長壽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長壽區財政局
重慶市長壽區扶貧開發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
學生生活補助工作的通知
長教發〔2020〕41號
各街鎮教管中心、直屬學校(單位),行知學校:
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財發〔2020〕1 號)文件和區政府對《重慶市長壽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長壽區財政局 重慶市長壽區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調整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學生資助政策的請示》(長教文﹝2020﹞9號)的批復(收文辦字〔2020〕649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標準
(一)資助對象:
凡在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并有正式學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
3.特困供養學生;
4.孤殘學生(一至四級殘疾);
5.烈士子女;
6.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含軍殘,一至二級殘疾);
7.“其他類貧困學生”。
(1)家庭成員突發意外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2)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3)因災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4)其他特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項目及標準:
1.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
小學:每生4元/天,全年按250天計算,每年1000元/人;
初中:每生5元/天,全年按250天計算,每年1250元/人。
2.非寄宿貧困學生生活補助
非寄宿貧困學生(除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每生每年小學500元、初中625元;非寄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由就讀學校免費提供一頓午餐,按每生每天小學6元、初中7元,全年200天計算。
二、資助審核發放程序
(一)資助申請
每學年開學兩周內,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寄宿生填寫《長壽區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申請表》(附件2),非寄宿生填寫《長壽區非寄宿貧困生生活補助申請表》(附件3),并提交戶口簿和下列其中一種有效證件:
1.《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費保障金領取證》;
2.《殘疾人證》;
3.《兒童福利證》或孤兒證明;
4.農村建卡貧困戶證明(或在“重慶市貧困農戶公開查詢”系統查詢打?。?;
5.特困人員證明或領取特困生活補助相關證明材料;
6. 因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佐證材料。
(二)資助審核
學校審核。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長壽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長教發〔2019〕135號)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其他類貧困學生要填寫《長壽區“其他類”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認定評分表》(附件4)。審核確定的貧困家庭學生名單在校內醒目位置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把相關貧困學生信息錄入重慶市學生資助監管平臺和全國學生資助系統,并完成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申報工作;填寫《重慶市長壽區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補助匯總表》(附件1)。
(三)資金撥付
1.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全區(除非寄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補助)貧困家庭學生申報材料審核、匯總,編制我區每學期資助計劃;區教育服務中心負責全區非寄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補助學生申報材料審核、匯總,編制我區每學期計劃。資助計劃報區教委、區財政局審批后,由區財政局統籌安排資助資金,按學期撥付到貧困家庭學生所在教管中心或直屬學校(單位)。
2.教管中心或直屬學校(單位)收到資金后及時發放至學生銀行卡(除非寄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費補助),并將銀行發放依據復印件報區學生資助中心存檔。
3.非寄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費補助,教管中心或直屬學校(單位)收到資金后及時直接劃撥學校伙食團,由學校免費提供上學期間午餐,并將銀行撥付依據復印件和劃撥學校伙食團銀行回單復印件報教育服務中心存檔。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管理責任。街鎮教管中心主任,直屬學校校長(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學生資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領導,安排專人負責,確保精準識別、精準資助。要成立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加強對貧困學生的識別,確保應助盡助。
(二)加強政策宣傳。各單位要廣泛宣傳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學生資助政策、程序。通過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將資助政策宣傳深入到街鎮、村社,做到家喻戶曉,確保資助政策落到實處。
(三)嚴格資金管理。資助資金屬于教育扶貧專項資金,各單位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監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滯留資助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因貧困學生轉學、休學等情況產生的資助資金結余,要及時退回區財政。
(四)建立資助檔案。各單位要建立貧困學生資助專項檔案。將貧困學生資助申請表、花名冊、匯總表、相關佐證材料、評審及公示材料、資助資金發放記錄等資料整理歸檔,分學期建檔備查,定期完善資助管理系統。
(五)嚴肅工作紀律。各單位要認真落實貧困學生資助政策,切實規范申請及審核程序,做到申請條件明確,申報、審核程序公開、透明,確保貧困學生資助工作有序開展。對騙取、套取、虛報、冒領資助資金等違規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紀違規的單位,在評先評優、評級、經費安排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
此前區財政局、區教委印發的《關于補助普通中小學特殊困難家庭學生生活費的通知》(長財行發〔2012〕63號)文件自本文件執行之日起自行廢止。
附件:1.長壽區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補助匯總表
2.長壽區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申請表
3.長壽區非寄宿貧困生生活補助申請表
4.長壽區“其他類”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認定評分表
附件1

附件:2-1
編號:
長壽區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申請表(小學)
年 季學期

附件:2-2
編號:
長壽區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申請表(初中)
年 季學期

附件:3-1
編號:
長壽區非寄宿貧困生生活補助申請表(小學)
年 季學期

附件:3-2
編號:
長壽區非寄宿貧困生生活補助申請表(初中)
年 季學期

附件4
長壽區“其他類”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認定評分表
學校名稱:(蓋章) 學生姓名: 年級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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