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39640/2025-00026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林業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處罰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林業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5 | [ 發布日期 ] | 2025-08-15 |
重慶市長壽區林業局關于行政處罰決定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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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決定文號 |
案由 |
執法機關 |
處罰依據 |
執法結論 |
決定日期 |
執法類別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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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林罰決字〔2025〕44號 |
重慶議濛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案 |
重慶市長壽區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 |
一是責令限期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二是處恢復林地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0.5倍的罰款,共計2875元 |
2025/7/1 |
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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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林罰決字〔2025〕45號 |
陽某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案 |
重慶市長壽區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 |
一是責令限期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二是處恢復林地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0.5倍的罰款,共計900元。 |
2025/7/1 |
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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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長林罰補字 〔2025〕1號 |
重慶李歡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案 |
重慶市長壽區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 |
補繳事由:經核查,因本機關工作人員計算疏漏,原處罰決定書中罰款金額存在錯誤,現當事人已補繳132921.6元。 |
2025/7/9 |
行政處罰 |
(補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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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長林罰決字 〔2025〕50號 |
羅某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案 |
重慶市長壽區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 |
一是責令限期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二是處恢復林地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0.2倍的罰款,共計2268元。 |
2025/8/14 |
行政處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