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社會組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清理整治“僵尸型”社會組織的通知
各業務主管(行業管理)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
為推進“僵尸型”社會組織的有序退出,促進我區社會組織健康發展,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民政部關于開展“僵尸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民發〔2021〕63號)、《重慶市民政局關于持續開展2024年“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渝民〔2024〕5號)以及國家發改委等13個部門《關于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發改財金〔2019〕1104號)等文件要求,經研究同意,現就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通過持續開展整治行動,進一步清除名存實亡的社會組織,整改內部混亂的社會組織,激活效能不高的社會組織,防范化解社會組織風險,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為保持平穩健康的經濟環境、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貢獻力量。
二、清理范圍
在登記管理機關區民政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納入清理范圍:
(一)通過登記的住所、備案的負責人、業務主管單位等途徑無法取得聯系的社會組織;
(二)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一年及以上未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
(三)連續未參加2022、2023年度檢查(年報)的社會組織;
(四)2022—2023年連續兩年未按照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對外開展業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三、工作安排
(一)開展調查,摸清底數(2024年3月底—4月中旬)
根據登記備案、年檢年報、抽查審計、等級評估、投訴舉報處理及上級有關社會組織管理規定,由業務主管(行業管理)部門、相關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對在冊社會組織進行清查,摸清我區“僵尸型”社會組織現狀,區民政局負責相關指導工作。(責任單位:區政協辦、長壽經開區辦公室、區委統戰部、區教委、區經信委、區民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住建委、區城管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文旅委、區衛健委、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應急局、區畜牧獸醫局、區供銷社、區工商聯、團區委、區婦聯、區科協、區殘聯、區市場監管局、國網重慶長壽供電公司,相關街鎮)
(二)明確職責,分類推進(2024年4月中旬—12月中旬)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和“盤活一批、注銷一批、撤銷一批”基本思路,由相關業務主管(行業管理)部門、登記管理機關各司其職,相關街鎮積極配合業務主管部門共同抓好扶貧互助協會、稻草援助中心、用水協會、種養殖協會等實際由街鎮監管或者長期在街鎮、村居活動的社會組織的監管與“僵尸型”社會組織的分類處置工作,在結合社會組織實際情況基礎上,依法依規實施,分類分步推進。
1.扶其上馬“盤活一批”(2024年12月中旬前)。對確有繼續存留必要的“僵尸型”社會組織,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由業務主管(行業管理)部門通過組織換屆、加強指導、強化工作與政策支持等途徑幫助盤活社會組織,“扶人上馬,再送一程”,力爭2024年12月中旬前盤活,確保社會組織發揮作用、健康發展。有業務主管部門的社會組織,由業務主管部門指導社會組織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負責盤活;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由登記管理機關區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社會組織提出整改方案;脫鉤后的行業協會商會,由行業管理部門會同登記管理機關區民政局指導社會組織提出整改方案。
2.優化程序“注銷一批”(2024年6月底前)。對沒必要繼續存留的“僵尸型”社會組織,由業務主管(行業管理)部門逐個督促其盡快辦理注銷手續,防范別有用心之人假借“僵尸型”社會組織名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有業務主管部門的社會組織由業務主管部門督促并指導社會組織成立清算組開展清算工作后,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由登記管理機關區民政局指導清算,脫鉤后的行業協會商會由行業管理部門會同登記管理機關區民政局指導清算,清算完畢后按法定程序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對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既定手續且主動配合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社會組織,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可適當簡化辦理流程。
3.依法依規“撤銷一批”(2024年10月底前)。對不按照時限要求辦理注銷手續的社會組織,將按照程序給予行政撤銷登記處罰,并按照有關規定,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由登記管理機關區民政局牽頭,相關業務主管(行業管理)部門協助,區公安局依法查處不配合工作的社會組織及其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總結反思,建立機制(2024年12月底前)
由登記管理機關與相關業務主管(行業管理)部門分析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和問題,樹立管理與服務并重的工作理念,擯棄重登記、輕管理的錯誤思想,堅決糾正申請登記時候積極主動但登記成立后無人管理的痼疾。從嚴把關新申請登記成立社會組織,登記目的不純的不予登記,我區已經存在相似的社會團體不予登記,無固定工作場所、無固定工作人員的不予登記,嚴格做到成熟一個登記一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要充分認識到清理“僵尸型”社會組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相關業務主管(行業管理)部門要調配相應力量,確?!敖┦汀鄙鐣M織清理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強化部門協同,形成監管合力
各業務主管(行業管理)部門、相關街鎮要主動與登記管理機關區民政局溝通協調,健全完善協作機制,明確分工,按工作職責加強對社會組織內部治理、業務活動等方面的管理,形成整治合力。
(三)創新工作方法,建立長效機制
要研究建立“僵尸型”社會組織的預防、監管和執法相結合的長效機制。要進一步健全排查機制,完善日常管理措施,加強定期排查,將新發現的“僵尸型”社會組織及時納入整治范圍。要進一步完善綜合監管,加強聯合執法力度,推動無效低效社會組織有序退出。
請相關業務主管(行業管理)部門、街鎮于2024年4月12日前將《“僵尸型”社會組織摸查及初步處置情況表》(附件2)通過渝快政反饋給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2024年6月14日、12月16日分別將上半年、下半年《“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明細表》(附件3)通過渝快政發給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各單位有好的經驗做法也請一并報送。
資料報送聯系人: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張成仔,聯系電話:40231213、13983573943。
附件:1.長壽區“僵尸型”社會組織初步摸底情況表
2.“僵尸型”社會組織摸查及初步處置建議情況表
3.“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明細表
重慶市長壽區社會組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
長壽區“僵尸型”社會組織初步摸底統計表 | ||||
|
序號 |
社會組織名稱 |
業務主管 (指導)部門 |
“僵尸型”社會組織類型 |
備注 |
|
1 |
重慶市長壽區晏家街道夢蝶幼兒園 |
區教委 |
未參加2022年度年檢 |
|
|
2 |
重慶市長壽區海棠鎮微笑寶貝幼稚園 |
區教委 |
未參加2022年度年檢 |
|
|
3 |
重慶市長壽區葛蘭鎮寶貝幼兒園 |
區教委 |
未參加2022年度年檢 |
|
|
4 |
重慶市長壽區鳳城街道喜洋洋幼兒園 |
區教委 |
未參加2022年度年檢 |
|
|
5 |
重慶市長壽區菩提街道蝸牛幼兒園 |
區教委 |
未參加2022年度年檢 |
|
|
6 |
重慶市長壽區豪亞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
區教委 |
未參加2022年度年檢 |
|
|
7 |
重慶市長壽區龍鼎藝術培訓學校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8 |
重慶市長壽區傾才文化培訓學校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9 |
重慶市長壽區劍橋教育培訓學校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10 |
重慶市長壽區安邦教育培訓學校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11 |
重慶市長壽區艾倫教育培訓學校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12 |
重慶市長壽區晏家街道至尊寶寶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13 |
重慶市長壽區托輔教育培訓學校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14 |
重慶市長壽區春雨文化藝術培訓學校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15 |
重慶市長壽區志遠教育培訓學校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16 |
重慶市長壽區晏家街道育才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17 |
重慶市長壽區鳳城街道育新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18 |
重慶市長壽區晏家街道三青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19 |
重慶市長壽區東方教育培訓學校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20 |
重慶市長壽區長壽湖鎮啟明星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21 |
重慶市長壽區鳳城街道天星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22 |
重慶市長壽區鄰封鎮鳴爭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23 |
重慶市長壽區鳳城街道春苗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24 |
重慶市長壽區鳳城街道陽光寶貝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25 |
重慶市長壽區八顆街道新橋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26 |
重慶市長壽區葛蘭鎮藍天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27 |
重慶市長壽區鳳城街道早期教育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28 |
重慶市長壽區維豐川維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29 |
重慶市長壽區博格文化教育培訓學校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30 |
重慶市長壽區鳳城街道金童匯鳳西苑幼兒園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31 |
重慶市翔鷺職業高級中學校 |
區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32 |
重慶市長壽區風馳車友俱樂部 |
區文旅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33 |
重慶市長壽區龍山青少年俱樂部 |
區文旅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34 |
重慶市長壽區微馬俱樂部 |
區文旅委 |
未參加2022年度年檢 |
|
|
35 |
重慶市長壽區舞蹈家協會 |
區文旅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36 |
重慶市長壽區體育總會 |
區文旅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37 |
重慶市長壽區老年人計算機應用學會 |
區文旅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38 |
重慶市長壽區網吧行業協會 |
區文旅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39 |
重慶市長壽區開拓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
區人力社保局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40 |
重慶市長壽區長龍職業培訓學校 |
區人力社保局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41 |
重慶市長壽區陽光職業培訓學校 |
區人力社保局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42 |
重慶市長壽區渡舟街道辦事處稻草援助中心 |
渡舟街道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43 |
重慶市長壽區但渡鎮稻草援助中心 |
但渡鎮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44 |
重慶市長壽區但渡鎮用水安全協會 |
但渡鎮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45 |
重慶市長壽區長壽湖鎮稻草援助中心 |
長壽湖鎮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46 |
重慶市長壽區廚師協會 |
區商務委 |
未參加2022年度年檢 |
|
|
47 |
重慶市長壽區電子商務行業協會 |
區商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48 |
重慶市長壽區烹飪協會 |
區商務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49 |
重慶市長壽區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協會 |
區農業農村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50 |
重慶市長壽區農民體育協會 |
區農業農村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51 |
重慶市長壽區龍河鎮長安村扶貧互助合作社 |
區鄉村振興局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52 |
重慶市長壽區榨菜協會 |
區科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53 |
重慶市長壽區花椒種植技術協會 |
區科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54 |
重慶市長壽區云集鎮枇杷種植協會 |
區科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55 |
重慶市長壽區長壽湖鎮塔羅科血臍橙種植協會 |
區科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56 |
重慶市長壽區龍河鎮鹽井凼村花椒種植協會 |
區科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
57 |
重慶市長壽區創新創業協會 |
區民政局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登記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納入異常名錄 |
|
|
58 |
重慶市長壽區微型企業協會 |
區經信委 |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未年檢 |
|
附件2
長壽區“僵尸型”社會組織摸查及初步處置建議情況表
單位(蓋章):聯系人及電話:填表時間:
|
“僵尸型”社會組織名稱 |
問題類型 |
擬采取的 整治措施 |
備注 |
備注:
1.問題類型是指清理范圍內的四種情形。
2.擬采取的措施包括:注銷登記、撤銷登記、限期整改(盤活)。
附件3
“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明細表
單位(蓋章):年月日聯系人:電話:
|
序號 |
“僵尸型”社會組織名稱 |
問題類型 |
整治結果 |
備注:
1.問題類型是指清理范圍內的四種情形。
2.整治結果是指撤銷登記、注銷登記、限期整改的進展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