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審計局關于2019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的公告
重慶市長壽區審計局
關于2019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
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的公告
(2020年10月9日公告)
根據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堅強領導下,按照長壽區“五年輪審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要求,區審計局依法對2019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區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編制、部門預算執行、中央和市級重大政策貫徹落實(重大建設項目推進)、重慶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等5個專項,以及政府投資項目決(結)算情況。根據《重慶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的規定現予以公告:
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區級預算主管部門和預算執行各部門各單位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切實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著力提效積極財政政策,優化財政資源配置,不斷增強經濟發展動力,各項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對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圓滿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聚力增效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持續加強財政管理。大力實施減稅降費,全年減稅降費12.5億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設立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基金,58家科技型企業累計獲得貸款1.16億萬元,緩解了科技型企業融資難問題;持續推進預算公開評審,2020年公開評審69個部門的235個項目,核減資金4,335萬元,增強了預算透明度、約束力,從源頭上促進財政資金發揮績效。
二是助力打好“三大攻堅戰”,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扶貧資金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整合8,119萬元繼續支持脫貧攻堅,安排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項目資金16,173萬元,爭取到位21.97億元政府債券資金,為化解債務風險和公益項目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全年財政民生支出48.2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5%,牢牢兜住了基本民生底線。
三是以生態宜居為目標,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立足長壽山脈水系,精準落實“五個振興”要求,持續實施“七大工程”,激活農村改革,打造宜居長壽。加大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力度,新增綠化面積65萬平方米,實施農田宜機化改造建成高標準農田3.2萬畝,新建“四好農村路”274公里、入戶道路80公里;推進老舊小區改造,整治舊房500戶,改造戶廁7800戶。
一、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
2019年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5.18億元,為調整預算的102%,同口徑增長0.1%,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4.06億元,為調整預算的99.8%,增長11.1%。審計發現以下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及執行不到位
1.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率低。2019年長壽區75個預算單位編制政府采購預算22,200.76萬元,實際執行數為13,464.7萬元,預算執行率為60.65%。
2.虛列財政支出。審計抽查發現,區農業執法隊將2019年處置柑桔潰瘍病疫情項目資金323萬元劃轉至區農業農村委代管資金賬戶。截至2020年4月,資金支出28.93萬元,結存294.07萬元。
(二)財政收入結構不合理、征管不到位
3.財政收入結構不合理,非稅收入占比高。2019年長壽區本級收入91.33億元中,稅收收入26.37億元,占比28.87%;非稅收入64.96億元,占比71.13%。非稅收入是稅收收入的2.46倍,與2018年基本持平。
4.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管理不到位。一是應收未收城市建設配套費895.36萬元。二是違規批準晏家綜合農貿市場等2個項目分次繳納城市建設配套費,截至2020年6月底,云賓?美麗湖商住樓項目(含地下車庫)404.93萬元城市建設配套費仍未繳納。
5.滯留非稅收入3.82萬元。凱源石油燃氣公司長壽分公司委托第三方網絡平臺利安公司代收的2019年居民垃圾處理費3.82萬元未上繳區財政。
(三)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到位
6.生態環保類專項資金使用不及時。經開區管委會等6家單位項目進度緩慢,截至2019年底,污染防治等上級專項資金結轉結余5,896.25萬元,其中結余資金887.42萬元超兩年未使用。
7.配套工程進度滯后導致主體工程已完工無法投用。葛蘭新市污水干管工程—生活污水干管北城大道段項目以及葛蘭新市污水干管工程(一期)項目使用中央財政支持中西部重點領域基礎設施補短板補助資金2,800萬元,分別于2019年1月、12月通過竣工驗收。因配套工程未完工,北城大道段項目以及新市污水干管工程(一期)未啟用,專項資金未按時發揮作用。
(四)財政管理其他方面需加強規范
8.存量資金管理不到位。區財政局未將掛賬兩年以上的暫存款1,399.92萬元納入存量資金管理。
9.行政事業單位歷年借款未歸還。截至2019年底,區旅游局等7個行政事業單位2003—2016年從區開投公司借款,長期掛賬、逾期未歸還,涉及金額7,590.88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按照區政府審計項目五年輪審規劃安排,對20個區級部門、10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019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以下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及執行不規范
10.預算編制不完整。葛蘭鎮衛生院未將上年結轉結余資金185.4萬元編入年初預算;八顆街道衛生服務中心等10個單位未將2019年度“三公”經費編入預算,實際支出52.51萬元;共青團長壽區委員會等2個單位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實際支出16.3萬元。
11.預算執行不嚴格。截至2019年底,區交通局基本支出預算超支掛往來賬金額324.16萬元。
12.政府采購預算執行不嚴格。一是區經信委等6個單位超預算采購貨物2,689.89萬元。二是鳳城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6個單位編制政府采購預算706.94萬元未執行。三是區畜牧局等11個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編制5,059.50萬元,實際采購1,048.27萬元,執行率低至21%。四是葛蘭鎮衛生院等10個單位醫用耗材未按規定在重慶藥品交易所公共交易平臺采購,涉及金額503.85萬元。
13.公務接待不規范。區住建委等7個單位部分公務接待費用報銷要件不全,無接待函、拜訪函、接待清單、陪同人數等資料,涉及金額5.91萬元;區文旅委等6個單位超標準接待0.66萬元;區衛健委、區文旅委超標準報銷接待住宿費0.16萬元。
14.違規發放績效工資。區農廣校等4個單位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超額發放績效工資7.02萬元。
15.項目資金未充分發揮效益。區林業局等8個單位項目推進緩慢,結轉項目資金4,600.73萬元,財政資金未發揮效益;區文旅委等9個單位2019年6月前財政下達37個項目資金4,816.69萬元,2019年僅支付1,810.12萬元,資金使用率37.58%。
16.沉淀資金和非稅收入未上繳區財政。區畜牧局、區經信委等2個單位項目資金31.75萬元超2年未使用;區軍隊離退休干部服務管理中心、云臺鎮衛生院等5個單位共計11.09萬元非稅收入未上繳財政。
(二)決算編制不到位
17.決算編制不準確。區住建委等12個單位,存在決算報表年初預算數與預算批復數、單位財務賬與決算報表數不一致的現象,差異數據11,321.93萬元。
(三)工會經費管理不嚴格
18.違規發放獎勵、補貼,涉及金額8.63萬元。區經信委、區文旅委2個單位超標準報銷工會活動餐費0.06萬元;區農業農村委等4個單位超標準發放工會活動獎勵5.38萬元;云臺鎮衛生院等5個單位超標準支付文藝活動培訓費2.59萬元;長壽湖鎮衛生院工會違規發放活動補助0.6萬元。
(四)其他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19.財務管理不規范。葛蘭鎮衛生院等7個單位1,186.38萬元固定資產未入固定資產賬;葛蘭鎮衛生院氯化鈉注射液和“真空采血管”庫存數量不清。
20.醫療收入管理不規范。石堰鎮衛生院等5個單位少收取二類疫苗接種服務費0.75萬元;長壽湖鎮衛生院等6個單位超標準收取診療費以及醫用耗材費涉及資金11.23萬元。
21.違規院企合作。2018年8月,長壽湖鎮衛生院與重慶森旭醫藥有限公司共同運營長壽湖衛生院血液透析室,其收入在提取10%醫療風險金后對半分賬。
三、中央和市級重大政策(重大項目)貫徹落實審計情況
根據審計署和市審計局統一安排部署,審計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穩就業、水污染防治、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復工復產、助企紓困,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等方面的政策落實和執行情況,以及“四好農村路”建設、老舊小區基礎設施改造、龍門橋水利工程等重大項目建設管理情況。審計發現以下主要問題:
(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政策落實情況
22.垃圾分類示范村建設進度緩慢。長壽區2018—2019年應建設16個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市級示范村。截至2019年8月,僅完成6個示范村的前期宣傳和部分設備采購工作。
23.雙龍鎮壽山公廁項目未及時投運。該項目2018年10月完工,截至2019年9月仍未驗收投用。
24.工作底數不清。區農業農村委對入戶道路工作進展、竣工驗收里程數、后期管護機制等整體情況掌握不全,不能及時有效落實市級工作要求。
25.2018年度高標準農田項目未按時完工。截至2019年9月,2018年第一批資金八顆核桃村高標準農田項目僅完成了69%,2018年第二批資金高標準農田兩標段項目分別完成了13%和11%。
(二)水污染防治政策落實情況
26.巡河次數不達標。2019年1—8月,各街鎮巡河完成率未達到100%的街鎮有13個,其中有2個街鎮巡河完成率分別只有47.49%和48%。
27.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不達標。長壽區生態環境監測站2019年1季度抽檢了15座鄉鎮污水處理廠,檢測達標率為66.67%;2季度抽檢了16座鄉鎮污水處理廠,檢測達標率為18.75%。其中葛蘭污水處理廠、江南污水處理廠等5個污水處理廠連續2個季度排放不達標。
(三)穩就業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
28.創業擔保貸款審批不及時,個別貸款人違規使用創業資金。截至2019年11月14日,長壽區2019年共發放創業擔保貸款614筆、合計8,378.5萬元,其中有193筆、合計2,542.5萬元貸款超過了規定的放貸時限,貸款發放時間超過100天的有3筆、合計40萬元。抽查發現,高某將獲得的15萬元創業擔保貸款用于房屋裝修。
29.部分職業培訓學校辦學條件不達標。長壽區現代工業職業技術學校和長壽區創意職業技術學校兩所學校的法人代表學歷、職稱均不達標,未配備專職保安人員,也未制定相應的培訓收費、退費管理辦法。
30.公職人員在培訓學校兼職兼薪。長壽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有1名工作人員擔任創業培訓講師,培訓9天并領取薪酬0.85萬元。
(四)應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
31.長壽龍門橋水庫工程未及時復工。受疫情影響,截至2020年3月下旬項目未復工。
32.疫情防控物資管理不規范,結存量大。區經信委使用財政專項資金采購的防疫物資大量結存,造成閑置,截至2020年3月9日,口罩類物資采購272.32萬個,結存116.04萬個;手套采購27.25萬雙,結存17.73萬雙。
33.捐贈資金分配使用不及時。截至2020年3月17日,長壽區慈善會和長壽區紅十字會6.72萬元定向捐款未及時劃撥到指定單位。
34.工作補助發放不及時。截至2020年3月底,因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相關銜接政策不明確,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未及時發放到位,涉及金額110.1萬元。
(五)落實助企紓困,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情況
35.違規收取保證金。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區住建委、區水利局、區城管局和區交通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建立了長壽區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單位或中介機構備選承包商信息庫,并委托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約定標準向572家入庫單位收取備選承包商履約保證金4,706萬元。
36.涉企保證金管理不規范。截至2020年3月9日,2018年度和2019年度涉企保證金的收取、退還和結存情況未向社會公布。江南街道辦事處未按合同約定及時退還“長壽區四好農村路五堡村鎖灰路、車寨路項目”的履約保證金20.75萬元。
37.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不規范。區交通局等2個單位未及時退還已完工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89.21萬元。區住建委等5個單位對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間收取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只退還本金,未按規定退還相應利息。重慶市金科和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294.33萬元。
38.滯納金收繳不到位。區住建委應收未收“金科?世界城”四期項目逾期繳納城市建設配套費產生的滯納金4.05萬元。
39.變相增加中小微企業融資費用。重慶宏昌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違反合同約定,提前收取6家企業應于以后年度支付的擔保費86.40萬元,企業經營資金被提前占用。
40.個別中小微企業違規享受財政補助資金。重慶大嘜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通過虛報2018年度營業收入,違規享受2019年工業企業升規培育獎補10萬元;重慶市奇派食品飲料有限公司、重慶紫光川慶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等2家失信企業2019年獲得貸款貼息補貼2.28萬元。
(六)三年行動計劃執行不到位,項目推進緩慢
41.項目建設計劃下達不及時。長壽區下達2018年“四好農村路”建設計劃中,通達工程149.43公里延時5個月下達。
42.民生項目未按時開工。長壽區望江路社區及三峽路社區老舊小區基礎設施改造等3個項目,計劃于2019年開工,截至2019年12月底仍未開工建設。
43.重大項目未按時完工。龍門橋水利工程計劃建設總工期為28個月,從2013年3月開工建設,截至2020年3月底,項目仍未完工,實際工期已達85個月。
(七)部分項目合同管理執行不規范
44.“四好農村路”項目合同簽訂不規范。一是19個項目的施工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二是19個項目的施工合同對履約保證金及民工工資保證金的繳納金額及時間與招標文件的約定不一致。
45.“四好農村路”項目的參建單位及主管部門未嚴格履職。一是八顆街道未委托地勘單位對19個項目做地勘報告,也未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給發包方現場工作人員購買意外傷害險;二是區交通局開展項目驗收時未按要求組成驗收委員會;三是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超付工程款114.18萬元。
46.部分中央投資項目合同約定不明晰。重慶川維船舶洗艙中心建設項目的碼頭水工部分,船舶洗艙中心升級改造部分和洗船廢水治理部分3個項目的合同中,對施工圖中工程量增(減)、工程變更、新增(或減少)項目價款的調整辦法等均沒有進行約定,涉及合同金額747.39萬元。
47.履約擔保等保證金制度執行不規范。審計抽查了龍門橋水利工程10個主要單項施工工程及項目監理各項保證金收取管理情況。一是繳納方式及退還條件、退還方法約定不統一,二是龍門橋水利工程的項目監理和渡兩復線遷建工程未按招標文件約定收取履約保證金96.28萬元,三是借水工程和大壩區域水保環境及壩樞電氣配套工程延期收取履約保證金192.4萬元,四是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設立工資保障金專用賬戶繳納、涉及金額495.33萬元。
(八)中央和市級重大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
48.項目建設未達到設計要求。“四好農村路”中“長壽區2017年農村公路暢通工程”等6個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未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里程樁等建設內容未達到設計要求。
49.項目建設管理不到位。一是長壽區龍門橋水庫借水工程爆破監理工期發生重大變化,未簽訂補充合同,造成多支付監理費15萬元;二是長壽區龍門橋水庫初步設計調查深度不夠,造成料場選址發生變更,增加設計費用39萬元。
50.項目建設資金管理不到位。一是龍門橋水利工程占地移民拆遷安置對象八顆街道石馬村5組村民何從利等4戶家庭中,各1個未出生二胎名額享受了增購自然間貨幣安置補償,每戶5.4萬元,共計21.6萬元;二是收取施工單位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495.33萬元后,未按規定繳入工資保障金專用賬戶;三是龍門橋水利工程初設批復概算投資為37,469.01萬元,截至2020年2月末實際完成投資49,839.6萬元,超概算12,370.59萬元,超33.01%。
四、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一)重慶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情況審計調查
長壽區人民醫院是國家三級甲等綜合醫院,2017年1月—2019年8月,收入21.32億元、支出20.89億元、結余0.43億元。此次審計調查該院2017年9月9日—2019年8月31日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情況。審計發現問題如下:
51.改革推進階段性目標未全面實現
一是醫療費用、百元醫療收入消耗衛生材料等3項指標超過公立醫院費用控制標準。二是參保患者醫療費用中個人支出占比未實現逐步降低。
52.未執行長壽區政府分散采購程序,直接購買手搖三折病床54張,涉及金額14.3萬元。
53.部分便民惠民政策執行不到位
一是預約診療服務開展不到位,二是參保患者微信掛號未能享受診察費醫保定額報銷。
(二)地方國有金融產業發展審計調查情況
審計調查了本區及周邊區縣13家金融企業,涉及本區重慶宏昌融資擔保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經營發展及運營管理情況。審計發現問題如下:
54.額外收取資金占用費,增加企業經營成本。公司2016—2018年對不愿繳存履約保證金的企業,每年按履約保證金的15%收取企業擔保資金占用費318.20萬元。
55.現金流基本枯竭,存在較大流動性風險。公司2016—2017年貨幣資金占總資產的比率不足10%,流動性風險較大。
56.以發放委托貸款方式隱瞞掩蓋代償風險。2016年6月,公司為江華、渝臻勞務有限公司發放委貸580萬元用于償還到期擔保貸款及利息,期限6個月,截至2018年12月,委貸逾期余額473.5萬元。
57.保證金管理不規范。客戶保證金未實行專戶管理或與其它賬戶混用,挪用客戶存入的擔保保證金1,672.09萬元用于維持公司日常經營開支、償還代償等。
58.風險控制機制不完善,措施執行不到位
一是保后管理薄弱。公司未按規定每季度對每筆擔保業務開展保后管理并撰寫報告,借款人財務報告、相關支付憑證和發票等保后管理資料缺失。抽查發現:文泰大酒店、劉某流動資金項目擔保貸款850萬元,反擔保措施為對700萬元的凍貨和存貨的浮動抵押,因未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在發生代償后,凍貨及存貨不知去向,無法依法執行,增加追償難度。
二是擔保、委貸業務流程未履行公司內控制度。在20萬元代償未收回、明知貸款人和實際使用人不一致情況下,公司繼續為李某提供280萬元貸款擔保(貸款實際使用人余某為失信人員)。
三是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為抵押物不足值且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企業提供擔保貸款。2016年至2018年,為重慶興發新公司分別提供流動資金貸款,期間該公司資產負債率均超過80%,且反擔保時無抵押物。
(三)長壽區2017—2018年度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醫保基金包括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截至2018年底,區醫保局將529家醫療機構、367家藥店納入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審計發現問題如下:
59.全民醫保參保不規范。一是虛假居民醫保參保。2017年為完成居民醫保擴面任務,通過街鎮補貼或財政兜底補貼等方式為居民參保,形成居民醫保虛假參保62813人。二是少數人未及時參加醫療保險。統計公報顯示,2018年全區年末戶籍總人口89.30萬人、年末常住人口85.50萬人,全區實際參加醫療保險85.03萬人。
60.醫保基金管理不到位。一是未及時足額征收職工醫保費2,105.57萬元。二是未建立財務和業務對賬機制,財務實際支出數據小于業務應支數據,收支會計賬無業務數據支撐。
61.基金支出管理有待加強。一是長壽區醫保基金支出超重慶市預算6,555.80萬元,本區承擔超支額的40%、涉及金額2,622.32萬元。二是區定點醫療機構超醫保費用總額控制預算額度支出8,012.45萬元。三是醫保專項檢查發現部分醫療機構通過分解收費、過度醫療、超限項目、虛增費用、掛床住院等手段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71.50萬元。
62.其他方面存在的問題。醫保部門收取的醫療機構違約金,未按規定及時上繳區國庫,涉及金額151.03萬元。
(四)長壽區2016—2018年限額以下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審計調查
2016—2018年,長壽湖鎮政府等5個單位負責建設的限額以下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共105個,合同金額13,165.67萬元,主要是農村道路工程,審計發現問題如下:
63.項目結算審核把關不嚴。苦水路、稱院路等6個項目結算誤差率超過5%,其中苦水路誤差率為9.56%。
64.招投標方面存在不足。一是大鏤路等10個項目未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簽訂合同;二是草天路等7個項目的施工合同約定工期與招標文件不一致;三是李寨路等51個項目的設計、監理單位采取直接發包,未執行分散采購程序,涉及合同金額234.39萬元。
65.未按合同約定管理項目履約保證金。廖夾路等24個項目未收取履約保證金215.61萬元,涼黃路等3個項目少收取履約保證金49萬元,五堡村鎖灰路等15個項目先簽合同后收取履約保證金。
66.建設手續辦理不到位。白上路等44個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涼黃路等19個項目開工時未取得施工許可證。
67.建設管理需進一步加強。龍梯路等63個項目未進行竣工驗收,大田路等15個項目竣工后未及時辦理結算,菩渡一路等24個項目未及時辦理決算,苦水路等18個項目未按要求報區審計局備案,李寨路等72個項目資料缺失。
68.項目工程質量有待提高。一是吳作路等5個項目邊溝底部材質、蔡上路等16個項目標志標牌基礎斷面與施工圖、竣工圖不一致,涉及造價52.26萬元。二是苦水路等5個項目路面、蘭中路等4個項目擋土墻尺寸、菩渡一路等2個項目透水磚厚度與設計不一致,涉及造價14.71萬元。
(五)長壽區2012—2016年重大建設項目建設管理情況審計調查
開投公司等5個區級平臺公司共承建了132個重大建設項目,審計調查了項目計劃完成情況、工程招投標、合同履行、結算(決算)辦理等事項,審計發現問題如下:
69.建設手續辦理不到位。2個項目未辦理規劃許可,2個工程未辦理質量監督手續,3個已竣工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證,29個項目在開工后辦理施工許可證。
70.未按合同約定管理項目履約保證金。提前退還9個項目的履約保證金2,312.05萬元;2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收取履約保證金,涉及金額245.42萬元。
71.項目建設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2個項目開工后才取得施工圖審查批復,35個項目未辦理工程結算,94個已竣工項目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1個項目未按規定執行預留工程尾款制度。
72.建設單位監管不力。一是勘察業務違法轉包,重慶市設計院將開投公司負責建設的長壽區陽鶴山片區道路和城市污水干管工程勘察工程整體轉包。二是設計費用控制不嚴格,石堰、云臺、海棠場鎮道路及管網改造工程設計費超規定收費標準37%,多支付設計費64.47萬元。
五、政府投資項目結算審計情況
2019年,完成10個政府投資項目決(結)算審計。審計發現問題如下:
73.多計工程款11,805.71萬元。項目送審金額90,420.26萬元,審定金額78,614.55萬元,核減工程款11,805.71萬元,平均審減率13.06%。
74.項目建設程序不規范。“重慶化工園區化南路東延段道路及附屬工程”等2個項目先開工后辦理施工許可證,“長壽經開區一般工業區晏家河護坡綠化景觀工程”等2個項目未按時取得投資概算批復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
75.履約保證金管理不到位
一是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收取履約保證金。“長壽菩提山危巖帶應急排危搶險項目”未收取履約保證金75萬元,“重慶化工園區化南路東延段道路及附屬工程”履約保證金分兩次繳納。
二是違反合同約定提前退還履約保證金。“長壽區晏家片區晏中路道路工程”等2個項目違反合同約定提前退還履約保證金541.19萬元。
76.建設單位提供虛假資料。長壽農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送審的“長壽區李長路走馬嶺至衛東段改建工程”資料存在明顯虛假資料,審計指出后,建設單位未經調查核實再次向審計組出具虛假證明。
對上述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予以反映,對需進一步進行處理處罰的事項已作出審計決定,對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已依法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審計移送案件線索及處理情況
審計移送案件線索18件,其中:向區紀檢監察機關移送12件,向行業主管部門移送6件,已收到書面處理結果4件、已審結9件,正在初核5件。1名區管領導干部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1名科級領導干部、1名區屬國有企業中干被給予誡勉談話,1名區管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1名區級部門負責人、3名區屬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1名區屬國有重點企業中干被給予批評教育,4名區管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被給予提醒談話。
七、加強和改進財政管理的建議
(一)培育壯大實體經濟,進一步優化收入結構。聚焦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創業的痛點、難點、堵點,堅決破除不合理門檻和限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通過培育優質市場主體,壯大實體經濟,結合清理規范政府性基金,推動財政收入結構不斷優化。
(二)強化預算管理,推進績效結果運用。加大對預算編制的指導和對預算執行的監管,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建立績效評價結果與年初預算和預算調整掛鉤機制,明確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績效評價考核第一責任人責任,切實推進財政提質增效。
(三)嚴格執行醫藥管理規定,切實推動醫療衛生事業改革。加大對醫療收費和藥品監管力度,完善激勵和約束制度,合理調整醫務人員的薪酬考核,加強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動公立醫院改革,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四)加強工程項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實施項目管理,同時加強工期進度管理、工程質量和項目中介機構執業的監管。督促項目法人認真履行工程建設管理主體責任,落實內部竣工財務決算制度,抓實竣工后績效評價和結果運用,確保項目發揮績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