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MB1567922R/2021-00054 | [ 發文字號 ] | 長水發〔2020〕222號 |
| [ 主題分類 ] | 水利、水務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02 | [ 發布日期 ] | 2020-12-12 |
重慶市長壽區水利局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 重慶市長壽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長壽區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各小水電站業主:
????為加強小水電開發暨生態環境保護,維護河流生態安全,現將《長壽區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長壽區水利局???????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
?
???????????????????????????????????????????????????????????????重慶市長壽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0年12月2日
????????????????????????????????長壽區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督管理辦法
??????????????????????????????????????????????(試行)
?
????第一條? 為加強對小水電運行管理的監管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保障河湖生態用水,維護河流生態安全,推進小水電綠色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重慶市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生態環境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環水體〔2018〕181號)、《水利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長江經濟帶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管的通知》(水電〔2019〕24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小水電開發和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長壽區行政區域內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確定、泄放設施改造、生態調度運行、日常泄放監管、監測監控等有關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生態流量,是指能夠滿足小型水電站攔河設施處下游河段內生態用水需求,維持河流基本形態和生態功能、防止非季節性河道斷流、避免河流水生態系統功能遭受無法恢復的最小流量。
本辦法所稱的小水電站是指單站裝機5萬千瓦及以下的水電站。
????第三條? 小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工作堅持政府主導、企業負責。
????由區水利局負責監管轄區內小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工作,統籌小水電站生態流量工作的協調和日常監督檢查,整改驗收,按要求處罰未按規定泄放生態流量的行為。經信、生態環境、電力等部門配合區水利局開展監督管理。
????小水電站業主是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建設、生態流量泄放的主體,并積極主動接受區級各相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第四條? 小水電站生態流量值按下列規定核定。
、????(一)根據《水利水電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SL525》、《水電水利建設項目河道生態用水、低溫水和過魚設施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指南(試行)》、《河湖生態環境需水計算規范SL/Z712》、《水電工程生態流量計算規范NB/T35091》等技術規范,在滿足生活用水的前提下,統籌考慮生產、生態用水需求,結合河流特性、水文氣象條件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確定生態流量。確定生態流量時應當體現流量過程,反映河道天然來水豐枯變化。
???(二)小水電站的生態流量,按照流域綜合規劃、水能資源開發規劃等規劃及規劃環評,項目取水許可、項目環評等文件規定執行;上述文件均未作明確規定或者規定不一致的,由區水利局商區生態環境局確定;其中以綜合利用功能為主或位于自然保護區的小水電站生態流量,應組織專題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確定。
第五條? 小水電站業主應按照《長壽區水利局 長壽區生態環境局關于核定小水電站下泄生態流量的通知》(長水發〔2020〕122號)核定的生態流量值泄放生態流量。小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原則:適時泄放,生態優先于發電,發電必須泄放生態流量。
????第六條? 小水電站業主應按照《長壽區小水電清理整改類電站“一站一策”方案》規定建設生態流量泄放設施。生態流量泄放設施按泄放通道是否設置閘閥劃分為無節制泄放、有節制泄放、生態機組三種類型。
????第七條? 小水電站在運行過程中如因功能性變化等因素導致生態流量確需調整的,應由電站業主委托具有水利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編制論證報告報區水利局、區生態環境局核定后進行調整。
????第八條? 小水電站在運行過程中如因其他原因需更換生態流量泄放類型,應委托具有水利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編制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建設報告上報區水利局同意后進行更換。小水電站業主如因檢修、維護、電力調度等其他原因暫不能泄放生態流量,應在事前上報區水利局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九條? 需泄放生態流量的小水電站應在泄放設施處設立生態流量泄放公告牌,公告內容包括水電站名稱、泄放設施類型及尺寸、下泄流量、監督電話等。
????小水電站應當按照要求安裝生態流量監測監控設施,實行在線實時監測監控。生態流量監測監控設施須能滿足水電站生態流量調度管理和主管部門監督管理需要。區級相關部門加強監督指導。小水電站業主承擔生態流量泄放、監測設施日常維護主體責任,發現設施異常時,應立即向區水利局報告,并限期修復。不得人為有意破壞監測、監控設施。
????第十條 區水利局聯合區生態環境局按照“興利服從防洪、區域服從流域、電調服從水調”的原則,協同解決好全流域的生態用水問題。以綜合利用功能為主的小水電站,要統籌供水、灌溉用水要求開展小水電站生態調度運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水電站生態流量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當小水電站取水處的天然來水量小于或等于規定下泄生態流量時,天然來水流量應當全部泄放。當來水量小于生態流量與最小引水發電流量之和時,優先保障生態流量,必要時還應當停止發電。
???(二)對在干旱季節中承擔保障民生功能(生活、灌溉用水)的小型水電站,經電站所在地街鎮政府申請,報區水利局和區生態環境局審核同意后,可以不泄放生態流量。
????第十一條? 區水利局和區生態環境局將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小水電站落實生態流量的監管。建立水電站保障下游生態用水安全情況定期檢查制度,制定重點監管名錄,提出監管要求。小水電站是否按要求泄放生態流量將作為取水許可審批和監管,項目環評審批和流域水環境保護監管的重要條件,確保小水電站持續將生態流量落實到位。
????小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監督管理納入河湖長制的工作范圍和考核內容。小水電站業主要配合各級河長開展電站管理范圍內的河段的巡河工作。
????第十二條? 對未按要求足額穩定泄放生態流量或按時報送生態流量監測監控數據的小水電站,區水利局聯合區生態環境局將依法依規督促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報送河湖長,必要時建議電網限制或禁止其發電上網。
????第十三條? 水利部門、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要通過開展“世界水日”、“中國水周”、“世界環境日”等宣傳活動,加強對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法規和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保護水生態環境的意識。增強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流量泄放監督力度。公布舉報電話,對不按要求泄放生態流量的小水電站在新聞媒體上曝光。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長壽區水利局、長壽區生態環境局、長壽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