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水利局重大水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標準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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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執法項目類別 |
審核的具體執法決定項目 |
應提交的審核資料 |
審核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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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處罰類決定 |
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公民個人在非經營性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作出三千元以上或者在經營性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作出五千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非經營性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作出五千元以上或在經營性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作出二萬元以上罰款的 |
《調查終結報告》、《陳述申辯筆錄》、《行政處罰決定書(代擬稿)》和相關證據資料及其情況說明。 |
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充分;適用依據是否準確;處罰裁量是否適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權利;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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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處罰類決定 |
擬作出沒收違法所得或沒收非法財物價值相當于前項規定數額的行政處罰決定的。 |
《調查終結報告》、《陳述申辯筆錄》、《行政罰沒決定書(代擬稿)》和相關證據資料及其情況說明。 |
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充分;適用依據是否準確;裁量是否適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權利;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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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擬作出責令停產、停業行政處罰決定的。 |
《調查終結報告》、《陳述申辯筆錄》、《行政處罰決定書(代擬稿)》和相關證據資料及其情況說明。 |
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充分;適用依據是否準確;裁量是否適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權利;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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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擬作出吊銷許可證行政處罰決定的。 |
《調查終結報告》、《陳述申辯筆錄》、《行政處罰決定書(代擬稿)》和相關證據資料及其情況說明。 |
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充分;適用依據是否準確;裁量是否適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權利;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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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處罰類決定 |
擬適用一般程序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
《調查終結報告》、《陳述申辯筆錄》、《聽證筆錄》、《行政處罰決定書(代擬稿)》和相關證據資料及其情況說明。 |
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充分;適用依據是否準確;裁量是否適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權利;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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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經聽證程序后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
《調查終結報告》、《陳述申辯筆錄》、《聽證筆錄》、《行政處罰決定書(代擬稿)》和相關證據資料及其情況說明。 |
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充分;適用依據是否準確;裁量是否適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權利;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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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強制類決定 |
擬作出查封、扣押決定的。 |
《調查終結報告》、《陳述申辯筆錄》、《查封、扣押決定書(代擬稿)》和查封、扣押必要性的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據資料。 |
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充分;適用依據是否準確;查封、扣押的必要性是否適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權利;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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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代履行(強制拆除)。 |
《調查終結報告》、《陳述申辯筆錄》、《代履行決定書(代擬稿)》和代履行必要性的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據資料。 |
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充分;適用依據是否準確;代履行的必要性是否適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權利;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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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檢查類決定 |
擬對檢查對象進行社會信用信息不良記錄的。 |
檢查方案;依據、方式、檢查期限;檢查范圍;擬做出的檢查處理決定或公報、報告。 |
是否制定檢查方案,檢查人員是否隨機抽取,檢查事項是否隨機抽取,是否公開執法檢查人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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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擬向上級或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情況的。 |
檢查方案;依據、方式、檢查期限;檢查范圍;擬做出的檢查處理決定或公報、報告。 |
是否制定檢查方案,檢查人員是否隨機抽取,檢查事項是否隨機抽取,是否公開執法檢查人員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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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涉及責任追究的。 |
檢查方案;依據、方式、檢查期限;檢查范圍;擬做出的檢查處理決定或公報、報告。 |
是否制定檢查方案,檢查人員是否隨機抽取,檢查事項是否隨機抽取,是否公開執法檢查人員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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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征收類決定 |
對征收標準或征收額有異議的行政征收決定。 |
征收依據、擬征收數額和標準。 |
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是否按標準征收;是否有合法票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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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許可類決定 |
擬作出的不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或者撤銷行政許可決定。 |
《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代擬稿)》、《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代擬稿)》、《撤銷行政許可決定(代擬稿)》及其情況說明。 |
不予、變更、撤銷行政許可的事實是否清楚和理由是否適當,依據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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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許可利害關系人提出陳述、申辯的行政許可。 |
《行政許可申請書》、《陳述(申辯)筆錄》、《行政許可決定書(代擬稿》及其情況說明。 |
審核申請材料是否齊備;現場調查核實認定事實是否清楚;是否告知并聽取利害關系人陳述申辯權;證據是否確鑿、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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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經特殊環節(聽證、招標、拍賣、檢驗、監測、鑒定等)審查的行政許可。 |
《行政許可申請書》、《聽證筆錄》、《聽證筆錄》、《評估(鑒定、監測、檢測)報告》《行政許可決定書(代擬稿)》及其情況說明。 |
審核申請材料是否齊備;現場調查核實認定事實是否清楚;是否對聽證進行公告、舉行聽證等特殊環節的程序是否合法;認定事實是否準確、證據是否確鑿、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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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政許可類決定 |
需以人民政府名義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 |
《行政許可申請書》、《核查筆錄》、《行政許可決定書(代擬稿》及其情況說明。 |
審核申請材料是否齊備;現場調查核實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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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擬作出的不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或者撤銷行政許可決定。 |
《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代擬稿)》、《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代擬稿)》、《撤銷行政許可決定(代擬稿)》及其情況說明。 |
不予、變更、撤銷行政許可的事實是否清楚和理由是否適當,依據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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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其他類 |
其他依法應當進行法制審核的重大執法決定。 |
相關法律文書。 |
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充分;適用依據是否準確;處罰裁量是否適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權利;是否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法律文書是否規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