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MB15517796/2025-00012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4 | [ 發布日期 ] | 2025-01-24 |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區生態環境局名義,統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應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
1.擔全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組織開展有關專項執法、交叉執法,參與異地執法。參與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參與擬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制度。
2.承擔污染防治執法事項和環境違法案件的依法調查處理。依法開展水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大氣環境保護,土壤生態環境保護,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農業面源,工業噪聲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執法和監督檢查。
3.承擔生態保護執法事項和違法案件的依法調查處理。承擔自然保護區內進行非法開礦、修路、筑壩、建設等造成生態破壞的生態保護執法和監督檢查。依法開展因開發土地、礦藏等造成生態破壞的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
4.承擔核與輻射安全執法事項和違法案件的依法調查處理,依法組織開展核與輻射安全監督檢查。
5.承擔對鎮街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的監督和指導。
6.承擔生態環境有關信訪、投訴舉報受理日常工作
7.承擔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的應急工作。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下設綜合科、法制信訪科、執法一、二、三、四、五、六大隊。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127.0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27.0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57.72萬元,主要是節能環保基本支出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127.05萬元,其中:教育支出4.2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1.0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3.21萬元,節能環保支出883.1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5.39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57.7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57.72萬元,項目支出與去年持平。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27.0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27.05萬元,比2024年減少57.7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66.3萬元,比2024年減少57.7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調進調出及退休,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60.75萬元,與2024年持平,主要用于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工作。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3萬元,比2024年減少2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3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2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起按要求將公務用車納入機關本級統一管理;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73.49萬元,比上年減少24.36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減少不必要的開支。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60.7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0.7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10.7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60.75萬元。其中:一般項目1個,涉及資金160.75萬元;重點專項0個,涉及資金0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機要通信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特種車輛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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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胡丹??聯系方式:023-404604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