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009303761/2018-00326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商務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18-02-02 | [ 發布日期 ] | 2018-02-07 |
重慶市長壽區商務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商貿流通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全區商貿流通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推進商貿流通業發展。承擔全區商貿流通產業的發展規劃、項目儲備和招商工作。規劃布局本區商業中心、產業群和各類大型商場、專業市場、商業街、社區配套網點;負責全區各類大型商貿設施建設相關報批手續的申報及其建設協調工作;指導本區商貿業態培育、調整和商業企業的改革發展;儲備商貿領域內的招商項目并進行招商;負責推動商貿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設。承擔全區商貿產業的信息系統和電子商務系統規劃建設,大力發展電子商務,推進商貿現代化。
3.?承擔全區商貿流通業管理工作。強化對市場和商貿企業的管理,組織社會大流通;組織和管理本區內的大型商品交易會、展覽、展示等各類促銷活動;負責實物租賃業、拍賣、舊貨、社區服務業、餐飲住宿服務業、商業批發、零售業的行業管理;指導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直銷、特許經營、代理等現代營銷方式;制定全區開拓市場、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
4.?負責組織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在職責權限范圍內督促重點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依法監督檢查本行業重點單位貫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和進行具有行業特點的專項整治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違反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負責商貿流通行業和領域方面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木材節約、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液化石油氣、酒類等重要商品經營的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負責液化石油氣安全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在長中央、市屬以上商貿流通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5.?承擔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和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儲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商貿統計、商辦工業統計工作,做好統計和信息的發布、預警;組織商品市場監控和應急保供。
6.?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責任。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商貿流通業的行政執法監管和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
7.?承擔糧食市場、儲備糧管理工作。負責糧食市場、儲備庫點、糧食實物、輪換計劃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糧油標準質量管理、糧油工業統計、糧油統計工作,指導糧油行業科技創新工作;承擔“前運糧”任務的加工、調運等組織工作;承擔糧食監測和應急調控、糧食庫存檢查;負責糧油收購資格審查,指導協調糧食購銷、執法檢查等工作,確保糧食安全。
8.?指導行業協會業務工作,推進商務領域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協調處理本系統改制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
9.?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機構設置。
重慶市長壽區商務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內設7個科室:辦公室、商貿發展管理科、糧油管理科、市場調控科、綜合執法監督科、特種商品管理科、組織人事科,下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1個:重慶市長壽區商貿服務中心。
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73.4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73.47萬元,比2017年減少469.1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79.15萬元,比2017年減少411.81萬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退休費納入社保發放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遺屬生活補助,離休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94.32萬元,比2017年減少57.38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財政要求,厲行節約,節省開支。主要用于12371執法監管平臺運行、各類商業展覽、展銷、博覽會展、商品流通企業統計工作、招商工作等重點工作。
區商務局2018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25.9萬元,與2017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16.9萬元,與2017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萬元,與2017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部門運行經費(即公用經費)。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8.13萬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23.97萬元,增加37.35%。主要用于:辦公費及印刷費、郵電費、培訓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采購預算總額3.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2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18年項目支出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94.32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17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
五、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一)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三)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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