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009303761/2018-02968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統計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10 | [ 發布日期 ] | 2018-10-10 |
重慶市長壽區統計局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
重慶市長壽區統計局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組織領導和管理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和發展規劃。
2.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查處統計違法行為;依照統計法律法規開展統計工作,完成國家統計調查任務,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組織開展統計調查;依法對涉外調查事務、民間統計進行監督管理。
3.管理和指導各街鎮、各部門統計工作;協調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的關系;依法對部門統計數據進行審核、評估;依法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加強全區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4.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有關普查、各項專項調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5.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區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生產總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有關資料。
6.組織實施全區一、二、三產業有關統計調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環境和服務業等統計數據。
7.建立有關統計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監控制度并組織實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發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信息;加強對全區統計信息發布的規范管理。
8.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建立健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監測和評價體系,加強動態監測和統計咨詢服務;組織實施對街鎮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考核評價工作,參與對區級各部門的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對各街鎮、各部門進行統計工作考核。
9.協調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工程和統計數據網絡建設。
10.促進全區統計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從業資格認定等工作。
11.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重慶市長壽區統計局,為長壽區政府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有重慶市長壽區社會經濟調查隊和重慶市長壽區統計執法隊。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收入總計733.08萬元,支出總計797.17萬元。與2016年決算數相比,收入增加16.91萬元、增長2.36%,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支出增加167.86萬元、增長26.67%,主要原因第三次農業普查經費主要在本年支出。
本部門2017年度收入合計733.0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33.08萬元,占100.00%;
本部門2017年度支出合計797.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26.17萬元,占66.00%;項目支出271.00萬元,占34.00%;
本部門2017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77.96萬元,較上年減少64.09萬元,主要原因第三次農業普查經費主要在本年支出。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733.0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6.91萬元,增長2.36%。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正常增長。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16.58萬元,增長1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統計局調查補助資金以及追加公務員平時考核資金等。支出增加167.86萬元、增長26.67%,主要原因第三次農業普查經費主要在本年支出。
本部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797.1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67.86萬元,增長26.67%。主要原因第三次農業普查經費主要在本年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80.67萬元,增長22.66%。主要原因第三次農業普查經費主要在本年支出。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請財政撥款預算,而是按規定通過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解決。
本部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79.06萬元,占85.18%,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2.81萬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公務員平時考核資金等;教育支出3.38萬元,占0.4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72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市局組織的重要培訓;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2.51萬元,占7.84%,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51萬元,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隨工資日常性正常增長;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4.20萬元,占3.04%,與年初預算數相同;住房保障支出28.01萬元,占3.5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05萬元,主要原因是隨工資日常性正常增長。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26.1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46.13萬元,較上年增加120.35萬元,主要原因是工資正常調標以及新增公務員平時考核。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和退休費等。公用經費80.03萬元,較上年增加36.35萬元,主要原因是辦公費和職工車補費用增加,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差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和其他交通費用等。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17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8.2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80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和決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用車和接待費均有小幅下降。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17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公務車購置費0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10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統計業務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6.90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3.51萬元,主要原因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二是實施公務用車改革,更加規范了公務用車出行。
公務接待費4.1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統計局、市調查隊和其他區縣統計局及調查隊到我單位和相關企業學習調研統計工作,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90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67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和決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用車和接待費均有小幅下降。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7年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2輛;國內公務接待61批次,239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171.64元,車均購置費0.00萬元,車均維護費2.05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0.03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信息網絡購置更新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2016年增加36.35萬元,主要原因是辦公費和職工車補費用增加。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單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7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70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2017年,本部門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0個,涉及支出預算0萬元。開展績效評價的項目0個,涉及支出0萬元。
五、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六、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0247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