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死亡醫學診斷證明服務指南
| 單位 | 服務對象 | 服務機構名稱 | 服務地點 | 服務時間 | 服務項目和內容 | 服務流程 | 服務要求(所需資料) |
| 有承辦資質的醫療機構 | 經轄區醫療機構救治或正常死亡調查的死者家屬 | 負責救治或正常死亡調查的醫療機構 | 對應醫療機構所在地 | 以相關醫療機構公示時間為準 | 出具《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 | 患者死亡后由負責救治或正常死亡調查的醫生按規范填寫《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醫療機構審核蓋章后向死者家屬按規定發放。(具體流程詳詢各醫療機構) | 1.死者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臺通行證等)、生前就診資料(病歷)等。 2.死者家屬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臺通行證等)及與死者關系證明。 3.醫療機構有其他合法要求的,遵照執行。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