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009303761/2019-03510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8 | [ 發布日期 ] | 2019-10-28 |
重慶市長壽區信訪辦2018年部門決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長壽區信訪辦公室主要負責落實國家關于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處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給區委、區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網上信訪、接待來訪;負責處理區委、區政府及領導同志和市信訪辦交辦的信訪事項;綜合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重要信訪事項,協調處理群眾到非接待場所的上訪行為;負責全區信訪法治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
(二)機構設置。長壽區信訪辦內設5個科室(即:綜合科、信息科、接訪科、群工科、信訪穩定科、)及一個事業單位(長壽區重大矛盾糾紛綜合調處中心),全辦現有在職人員18人(其中行政人員15人,事業人員3人),退休人員8人,臨聘人員6人,駕駛員2人(臨時工)。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總計934.82萬元,支出總計934.82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24.24萬元、下降19.35%,主要原因是信訪事務支出減少。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915.7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50.83萬元,減少14.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89.02萬元,增長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策性增人增資及信訪專項經費支出預算。
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34.8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05.19萬元,減少21.94%。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08.07萬元,增長28.63%。
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27.37萬元,占88.5%,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08.07萬元,主要原因是維穩專項經費增加及人員增資調資增加;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06萬元,占5.46%,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7.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養老保險補繳費用增加;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3.01萬元,占2.46%,較年初預算數增加6.08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91.2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98.74萬元,較上年增加14.5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資調資。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公用經費62.78萬元,較上年增加33.12萬元,主要原因是工會經費、辦公經費增加及物價上漲原因造成,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勞務費、郵電費、工會經費等。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18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31.45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8.55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4.12萬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和決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公車改革后,我辦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四是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今年未安排單位人員出國出訪。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7.94萬元,主要用于維穩處理突發事件出行、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06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15萬元,主要原因是維修費用較去年減少。公務接待費23.51萬元,主要用于接待相關市級部門到我區督查、檢查、指導信訪穩定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1.49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2.97萬元。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8年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車保有量為2輛;國內公務接待213批次,2350人次。2018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100元,車均維護費3.97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2.78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培訓費、工會經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2017年增加33.12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5.8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5.8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主要用于采購辦公用電腦、打印機及耗材。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辦對1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453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基本達到績效管理的要求,評價的項目為常年性專項支出。
五、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六、決算公開聯系方式。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406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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