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7500956438/2020-01065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07 | [ 發布日期 ] | 2020-02-07 |
重慶市長壽區醫療保障局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組織實施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劃標準。
2.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執行市有關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4.執行市有關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地方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5.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6.執行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平臺的使用。
7.執行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擬定我區定點醫藥機構補充協議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醫療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
9.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區醫療保障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內設科室綜合科、醫療保障科、基金監管科3個科室,下屬事業單位1個:區醫藥價格招標采購服務中心。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的設置暫未批復。共有編制37名,其中行政編6名、參公編26名、事業編5名;實有29人,其中行政編5人、參公編24人。
(三)本輪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中國重慶市長壽區委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長壽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職責,以及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區醫療保障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區醫保局為本輪機構改革新設立部門,故無上年數。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區醫保局為本輪機構改革新設立部門,無上年數。2020年總收入969.22萬元,其中:上年結轉68.3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00.8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 萬元。
(二)支出預算:區醫保局為本輪機構改革新設立部門,無上年數。2020年總支出969.2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0萬元,教育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83.8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56.47萬元,住房保障25.92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區醫保局為本輪機構改革新設立部門,無上年數。2020年總收入969.22萬元,其中:上年結轉68.3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00.88萬元。2020年總支出969.2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23.6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等;項目支出345.61萬元,主要用于居民醫保參保擴面、醫保政策宣傳、醫保基金監管等重點工作。
區醫保局2020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區醫保局為本輪機構改革新設立部門,無上年數。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68.77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3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63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5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2020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項目7個,涉及預算345.61萬元。其中:一般性項目7個,涉及資金345.61萬元;重點專項0個。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19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部門預算公開聯系方式
聯系人:陽宏,電話:023-40777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