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MB1990106M/2025-00082 | [ 發文字號 ] | 無文號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住房城鄉建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發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慶市長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4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負責組織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
2.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性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等的征收和管理。會同財政部門籌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編制年度收支計劃。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3.負責房地產行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行業發展規劃,負責房地產開發建設市場秩序、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管理。負責監督執行房屋面積管理、交易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負責房地產估價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建筑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建筑企業及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監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機械與設備的應用管理。指導新型建材和建筑機械與設備的推廣。
5.負責勘察設計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規范勘察設計市場的秩序。負責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及從業人員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負責住房保障工作。負責推進和實施住房保障、住房改革。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監督管理和協調推進。負責全區公有房屋、直管公房改革和管理。負責擬訂住房保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的經營管理。
7.統籌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擬訂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及其附屬設施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并監督實施。承擔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儲備和協調推進前期工作。統籌協調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建設管理工作。
8.負責推進城市提升相關工作。貫徹執行城市提升相關制度、規范、標準并監督實施。牽頭推進城市提升行動計劃,統籌推進城市提升相關前期工作和項目協調。
9.統籌城市人居環境改善工作。負責城市管線的綜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線綜合協調機制,統籌城市綜合管廊建設與管理。牽頭協調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10.負責推進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指導城市老舊功能片區和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統籌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監督指導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負責房屋使用安全、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11.負責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監督執行村鎮建設政策;指導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村鎮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重點鎮、中心鎮、特色小鎮、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管理工作。
12.負責建設科技推廣應用。推進住房城鄉建設科技研究開發與成果轉化。指導住房城鄉建設新技術示范、推廣、應用。承擔行業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
13.負責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管理。監督執行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政策。承擔建筑節能能效測評與標識管理。推進建筑節能發展。
14.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批驗收工作。執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相關政策,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
15.承擔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管理和城市排水管網建設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生活污水接溝許可和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查工作;承擔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的管理工作。
16.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具體交由相關行政執法隊伍承擔,并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
17.負責住房和城建檔案管理。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區建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評審和本系統智力引進工作。指導本系統企業改革。
18.負責管理本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管理全區對外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合作。
19.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行業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
20.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重慶市長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內設9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財務科、組織人事科)、法制科(信訪科)、住房保障科(房屋征收科)、房地產管理科、物業管理科(住用安全科)、建筑業管理科(行政審批科)、設計與綠色建筑發展科(消防科)、城鄉建設科、排水管理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服務中心為合署辦公。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有2個,分別是重慶市長壽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重慶市長壽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站。
二、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4年度收入總計19782.14萬元,支出總計19782.14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88262.44萬元,下降81.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中征地和拆遷補償收支和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減少。
2.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19782.1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88262.44萬元,下降81.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中征地和拆遷補償收入和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9782.14萬元,占1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3.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19782.1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88262.44萬元,下降81.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中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和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支出減少。其中:基本支出3668.97萬元,占18.6%;項目支出16113.17萬元,占81.5%;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4.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9782.14萬元。與2023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88262.44萬元,下降81.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中征地和拆遷補償收支和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減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323.1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6053.34萬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本年度機構改革和住房保障安居工程項目收入減少。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2320.40萬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年中項目預算調整變化。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323.1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6053.34萬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本年度機構改革和住房保障安居工程項目收入減少。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2320.40萬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年中項目預算調整變化。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支出16.73萬元,占0.1%,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02萬元,下降0.1%。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76.63萬元,占5.6%,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52.74萬元,增長34.9%,主要原因是根據社會保障政策變動導致該支出增加。
(3)衛生健康支出171.20萬元,占1.0%,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01萬元,下降1.2%。
(4)節能環保支出309.98萬元,占1.8%,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840.02萬元,下降85.6%,主要原因是與節能環保相關的項目支出減少。
(5)城鄉社區支出7688.82萬元,占44.4%,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513.15萬元,增長48.6%,主要原因是與城鄉社區相關的項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8159.84萬元,占47.1%,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2244.23萬元,下降60.0%,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和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支出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668.9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216.1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57.78萬元,增長5.2%。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公用經費452.8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7.95萬元,增長1.8%。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勞務費、會議費、培訓費、其他交通費、辦公設備購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結余0.00萬元,年末結轉結余0.00萬元。本年收入2458.9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82209.10萬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減少。本年支出2458.9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82209.10萬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減少。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30.02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2.58萬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厲行節儉,嚴控三公經費支出。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8.27萬元,下降37.8%,主要原因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公務接待費下降。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1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和城鄉建設業務檢查工作所需的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以及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等費用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2.13萬元,下降4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厲行節儉,嚴控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1.14萬元,下降4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厲行節儉,嚴控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公務接待費6.85萬元,主要用于接待相關部門調研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45萬元,下降6.2%。較上年支出數增加2.87萬元,增長72.1%,主要原因是項目業務增加導致該費用增加。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9輛;國內公務接待69批次716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95.67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2.57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2.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0.97萬元,下降30.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厲行節儉、嚴控會議費支出。本年度培訓費支出16.5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2.14萬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厲行節儉、嚴控培訓費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9.23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信息網絡購置更新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減少69.04萬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本年度涉及機構改革和下屬事業單位根據要求獨立核算。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9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2輛、應急保障用車7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29.0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9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880.0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47.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82.0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5.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82.0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5.7%。主要用于采購桃花河城區段城市排水防澇工程和街鎮場鎮品質提升項目。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對部門整體43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資金16113.17萬元。我單位無委托第三方出具報告的方式開展績效評價。
(二)績效自評結果
詳見附件2024年度績效自評公開表(《部門整體績效自評表》、《項目績效自評結果匯總表》、《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財政績效評價情況(如有)
區財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對我單位開展績效評價。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閔睿? ?023-40896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