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務證登記辦理指南
生育服務證登記,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夫妻共同生育第一個、第二個、第三個子女前進行生育登記:
1.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市;
2.夫妻雙方戶籍不在本市,但一方居住在本市一個月以上納入本市流入居住人口服務管理的。
八顆街道受理機構:八顆街道辦事處民生服務辦公室衛生服務崗和八顆街道轄區16個村(居)委會均可受理。
受理條件:1.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為八顆轄區內村、社區;2.夫妻雙方戶籍不在本轄區,但一方常住在本轄區一個月以上納入本轄區流入居住人口服務管理(需前往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登記流入)。
申請人可向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進行登記提交,填寫內容需規范,項目完整;如需現場登記,申請人需帶上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
生育服務證電子證照獲取:網上申請自助網上查詢下載;現場申請現場獲取。
辦事處窗口電話:023-4079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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