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4529U/2025-00012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但渡鎮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發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慶市長壽區但渡鎮人民政府農業服務中心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承擔民生服務板塊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便民服務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城鄉居民就業、再就業和農村富余勞動力培訓及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及合作醫療保險等的事務性工作;負責退役軍人關系轉接、聯絡接待、困難幫扶、信息采集、情況反映、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和節日、重大變故走訪慰問等具體事務性工作,搭建政策咨詢、幫扶援助、溝通聯系、學習交流等活動場所,并組織開展相關活動。
2、承擔平安法治板塊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統一行使依法授權、賦權或委托本級的行政處罰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和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協調區級部門在本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負責完成區級交辦的聯合執法工作任務;負責協助處理涉及綜合行政執法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
3、承擔黨的建設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新時代文明實踐、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策劃和開展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文明家庭、文明單位、文明村鎮創建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倡導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負責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負責志愿服務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教育、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文物保護等的事務性工作。
4、承擔經濟發展板塊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的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產業培育、產業項目儲備、產業結構調整、產業招商、產業化經營、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的事務性工作;負責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村土地流轉等方面技術推廣、服務保障、項目建設等的事務性工作;負責脫貧攻堅成果鞏固、鄉村振興等的事務性工作。
5、負責村鎮建設服務、生態環境保護、征地拆遷、交通建設、市容、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等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指導社區業主委員會管理、物業管理等的事務性工作。
6、辦理基層智治系統交辦轉辦的流轉事項和多跨協同事項。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本單位為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原本賬套由7個事業單位構成統一進行核算,因本年度機構改革,對事業單位進行了調整,現事業單位數量為5個,分別是重慶市長壽區但渡鎮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重慶市長壽區但渡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重慶市長壽區但渡鎮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重慶市長壽區但渡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重慶市長壽區但渡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
二、單位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4年度收入總計765.14萬元,支出總計765.14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10.67萬元,增長16.9%,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引起的差異,主要是人員晉升引起的保險等人員經費增加。
2.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765.1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10.67萬元,增長16.9%,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保險繳納基數調整,引起的人員經費增加。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65.14萬元,占1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3.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765.1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10.67萬元,增長16.9%,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保險繳納基數調整,引起的人員經費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66.14萬元,占87.1%;項目支出99.00萬元,占12.9%;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4.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765.14萬元。與2023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10.67萬元,增長16.9%。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保險繳納基數調整,引起的人員經費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65.1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10.67萬元,增長16.9%。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保險繳納基數調整,引起的人員經費增加。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6.33萬元,增長8.0%。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保險繳納基數調整,引起的人員經費增加。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65.1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10.67萬元,增長16.9%。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保險繳納基數調整,引起的人員經費增加。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6.33萬元,增長8.0%。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保險繳納基數調整,引起的人員經費增加。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4.比較情況。本單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支出3.59萬元,占0.5%,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68萬元,占14.6%,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0.33萬元,增長37.3%,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保險繳納基數調整,引起的人員經費增加。
(3)衛生健康支出30.36萬元,占4.0%,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
(4)農林水支出590.80萬元,占77.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6.01萬元,增長4.6%,主要原因是預算執行過程中一事一議項目金額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8.71萬元,占3.8%,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66.1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634.43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25.20萬元,增長24.6%,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保險繳納基數調整,引起的人員經費增加。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事業績效工資、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住房公積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以及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公用經費31.7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4.53萬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經費支出,公用經費減少。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里的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維修維護、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車購置、公務車運行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0.0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00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無公務接待費產生,故減少該項,無該費用支出。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本年度未發生因公出國(境)支出。
2024年本單位無公務車購置費以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主要原因是與政府共同辦公,共同使用車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村社區各類業務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
公務接待費0.0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相關單位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00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根據單位實際運行情況,本年度無商務接待計劃,故未進行該類預算。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 2024年度本單位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單位人均接待費0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0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單獨產生會議費用,會議產生的費用多通過日常辦公費或與培訓費共同開展支出。本年度培訓費支出3.5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0.94萬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單位厲行節約,精簡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按照部門決算列報口徑,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因本單位與但渡鎮政府共同辦公,故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我單位未發生政府采購事項,無相關經費支出。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對1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資金99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績效自評結果詳見附件2024年度績效自評公開表(《部門整體績效自評表》、《項目績效自評結果匯總表》、《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財政績效評價情況
區財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對我單位開展績效評價。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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