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4529U/2021-00014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教育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但渡鎮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6 | [ 發布日期 ] | 2021-12-16 |
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助對象及標準
一、資助對象
凡在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并有正式學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
3.特困供養學生;
4.孤殘學生(一至四級殘疾);
5.烈士子女;
6.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含軍殘,一至二級殘疾);
7.“其他類貧困學生”。
(1)家庭成員突發意外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2)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3)因災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4)其他特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項目及標準:
1.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
小學:每生4元/天,全年按250天計算,每年1000元/人;
初中:每生5元/天,全年按250天計算,每年1250元/人。
2.非寄宿貧困學生生活補助
非寄宿貧困學生(除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每生每年小學500元、初中625元;非寄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由就讀學校免費提供一頓午餐,按每生每天小學6元、初中7元,全年200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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