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7453115590/2025-00015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渡舟街道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發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慶市長壽區渡舟街道辦事處農業服務中心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主要承擔對社區服務工作的統籌指導、物業、社會事務等方面服務工作;
2.主要承擔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等方面服務工作;
3.主要承擔城鄉居民就業、再就業和農村富余勞動力培訓及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及合作醫療保險等工作;
4.主要承擔關系轉接、聯絡接待、困難幫扶、信息采集、情況反映、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和“八一”、春節等節日以及重大變故走訪慰問等具體事務,搭建政策咨詢、幫扶援助、溝通聯系、學習交流等活動場所;
5.集中行使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農林水利、規劃建設、衛生健康、市容環衛、環境保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領域的行政監督權和行政處罰權;
6.主要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村土地流轉、扶貧等方面技術推廣、服務保障等工作;
7.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監督實施。
(二)機構設置
統一設置5個事業單位: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重慶市長壽區渡舟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村鎮建設服務中心。
二、單位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4年度收入總計1342.83萬元,支出總計1342.83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8萬元,增長14.2%,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收支、農林水收支增加。
2.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1342.83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8萬元,增長14.2%,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收支、農林水收支增加。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42.83萬元,占10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0%;經營收入0萬元,占0.0%;其他收入0萬元,占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
3.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1342.83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8萬元,增長14.2%,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收支、農林水收支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31.83萬元,占91.7%;項目支出111萬元,占8.3%;經營支出0萬元,占0.0%。此外,結余分配0萬元。
4.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342.83萬元。與2023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66.8萬元,增長14.2%。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收支、農林水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42.83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8萬元,增長14.2%。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收支、農林水收支增加。較年初預算數增加86.42萬元,增長6.9%。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農林水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42.83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8萬元,增長14.2%。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收支、農林水收支增加。較年初預算數增加86.42萬元,增長6.9%。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農林水支出增加。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4.比較情況。本單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支出6.45萬元,占0.5%,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5.78萬元,占17.6%,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5.42萬元,增長30.7%,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基數調整,繳費支出增加。
(3)衛生健康支出56.81萬元,占4.2%,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
(4)農林水支出992.18萬元,占73.9%,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1.00萬元,增長3.2%,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事一議村級公共服務項目經費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51.61萬元,占3.8%,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31.8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125.58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43.41萬元,增長14.6%,主要原因是存在繳費基數調整的情況。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事業績效工資、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住房公積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等。公用經費106.2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23.39萬元,增長28.2%,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里的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維修維護、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上年支出數均無增減。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上年支出數均無增減。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上年支出數均無增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上年支出數均無增減。
公務接待費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上年支出數均無增減。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4年度本單位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單位人均接待費0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0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本年度培訓費支出6.45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0.02萬元,增長0.3%,主要原因是根據業務提升需求,組織參加培訓,導致培訓費用增加。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對1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資金111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績效自評結果詳見附件2024年度績效自評公開表(《部門整體績效自評表》、《項目績效自評結果匯總表》、《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財政績效評價情況
區財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對我單位開展績效評價。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0429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