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4852A/2025-00007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洪湖鎮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4 | [ 發布日期 ] | 2025-01-24 |
重慶市長壽區洪湖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長壽區洪湖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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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嚴格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制度,強化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持續整頓后進黨支部,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全面推進居民小區黨建工作。
2、統籌區域發展:統籌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社區建設規劃,參與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推動轄區高質量發展。
3、組織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社區公共服務,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科普等領域相關政策。
4、實施綜合管理: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推行網格化管理和服務,推進“街社吹哨、部門報到”,建立“接訴即辦”機制,落實轄區內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等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等職責;落實轄區內相關行政事務常態化管理;統籌協調轄區內相關力量,協助做好轄區應急、防汛、防震、防火、防災救災、搶險救援等工作;組織開展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5、領導基層自治:組織社區居民、單位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建立黨建引領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機制,充分調動居民參與積極性,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市基層治理體系。
6、維護安全穩定:承擔轄區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等相關工作,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
7、動員社會參與:動員轄區內有關單位、社會組織和社區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治理,引導駐區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轄區內各種社會力量為街道社區發展服務。
8、防范化解風險:加強對基層各類組織的政治引領和對居民群眾的教育引導,堅決抵御國內外敵對勢力、邪教組織和非法宗教活動的影響滲透,堅決同削弱和反對黨的領導、干擾和損壞城市社會穩定的行為作斗爭。
9、依法行使行政職權:依據區政府公布的街道“權責清單”,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承擔行政職責。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保障洪湖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長壽區洪湖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主要承擔村鎮規劃、村鎮建設、環境保護、市容、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等事務性工作。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91.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1.9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91.94萬元,主要是基本收入增加89.94萬元,項目收入增加2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91.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萬元,教育支出0.4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7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97萬元,農林水支出67.5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15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91.9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9.94萬元,項目支出增加2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1.9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1.94萬元,比2024年增加91.9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9.94萬元,比2024年增加89.94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預算單位,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萬元,比2024年增加2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預算單位,主要用于選調生到村任職工作。
本單位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事業部門無機關運行經費。
2、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2025年無政府采購預算收支。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鎮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萬元。其中:一般項目1個,涉及資金2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納入向社會公開范圍的部門必須填寫)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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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聯系方式:??(王宇嘉,電話:023-40731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