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MB0T34936A/2024-00029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衛生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菩提街道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9 | [ 發布日期 ] | 2024-12-19 |
長壽區菩提街道2024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重慶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長壽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長壽區2024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長動防部辦發〔2024〕6號)文件要求,有效應對當前復雜嚴峻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結合當前轄區動物疫情形勢和生產流通狀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控制和治理體系建設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預防為主、應免盡免”的原則,扎實開展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深入落實動物疫病綜合防控措施,切實筑牢動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業發展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
(二)行動目標。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犬只狂犬病的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2、非洲豬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傳染病有效控制,不發生區域性動物疫情。
3、對畜禽存欄及動物疫病的普查面達到100%,畜禽養殖圈舍消毒面達到100%,發現重大動物疫病報告率和處置率達到100%。
二、時間安排
全街道秋防行動時間統一定為9月10日—10月20日。分六個階段進行:9月10日至9月20日為組織發動、防疫技術培訓和防疫物資準備階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為集中免疫消毒行動階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為查漏補防階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為檢查考核和秋防總結階段;10月25日至10月30日為自主監測送樣階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為隨機抽樣監測階段。
三、行動內容
堅持常年防疫與季節防疫相結合,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動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承擔主體責任,相關科室各負其責”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六項重點工作。
(一)抓好宣傳普查。各村(社區)要通過微信、廣播、電視等多種媒介,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大力營造秋防工作氛圍;全方位多角度宣傳解讀養殖場(戶)強制免疫“先打后補”政策,大力宣傳在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規模養殖場全面推行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并指導中小養殖場及養殖大戶規范防疫管理積極申請實行強制免疫“先打后補”,不斷增強養殖場(戶)防疫主體責任意識,逐步實現強制免疫自主化和獸醫防疫服務社會化目標;開展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動物疫病防控知識宣傳培訓,不斷提升養殖戶防疫技術水平;2024年是《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正式實施的開局之年,要大力宣傳《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養犬管理的通告》,規范養犬人行為、倡導文明養犬、依法養犬,配合公安部門指導并協助辦理養犬登記,提高公眾對狂犬病等動物疫病防控知識的知曉率;廣泛宣傳《生豬產業相關人員動物防疫行為規范》,指導養殖場戶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增強人員生物安全防范意識,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集中開展動物疫情普查,動態更新畜禽檔案,準確掌握養殖情況。普查時發現重大動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規及時處置和上報;普查時發現仔豬流行性腹瀉、豬鏈球菌病、豬丹毒、沙門氏菌病、禽白血病、豬偽狂犬病和兔病毒性出血癥(兔瘟)等畜禽常見多發病的要及時上報,并督促指導養殖場戶及時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治措施;要強化對牛羊“兩病”開展疫情普查,特別要對有流產史的牛羊進行重點監測排查和陽性凈化處置。
(二)抓好強制免疫。強制免疫是動物防疫的基礎性工作。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2023—2025年)》,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狂犬病4種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對規模養殖場,要督促其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導做好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工作;對散養戶,街鎮承擔動物防疫責任的機構要組織落實好秋防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鼓勵散養戶在基層獸醫指導下自行免疫,確無能力自行免疫的可由村防疫員“代行免疫”;各街鎮要根據轄區動物疫病流行情況,指導養殖場戶自行開展豬瘟、雞新城疫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免疫(今年秋季散養戶豬瘟和雞新城疫實行集中免疫,區畜牧獸醫事務中心統一采購疫苗,各街鎮按照申報計劃領取疫苗對散養戶實施集中免疫)。對犬只狂犬病免疫,一般管理區(包括重點管理區無動物診療機構的街道)的犬只繼續采取街鎮政府組織、村防疫員實施的秋季集中“代行免疫”機制,同時,每月最后兩天(節假日順延)各街鎮安排獸醫防疫人員在街鎮檢疫申報點開展犬只狂犬病常年補免服務;重點管理區的犬只采取委托動物診療機構實施的常年“委托免疫”機制。要加強犬只免疫證明規范填發監督管理、積極協助公安部門加強對犬只登記管理。所有實施強制免疫病種要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檔”,確保免疫密度和質量,構筑有效免疫屏障。參與秋防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農村散養畜禽免疫注意事項》,開展免疫時,要督促免疫人員及時做好畜禽標識佩戴、農村散養戶《動物免疫證明》填發和《防疫檔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結束至少一個潛伏期后,采取街鎮農服中心送樣監測和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區疫控中心)組織隨機抽樣監測相結合的方式,在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對全區38個獸醫責任單元散養戶飼養的畜禽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工作,對漏免、補欄和免疫抗體不達標畜禽及時進行補免,確保免疫效果。同時,區疫控中心要采取每半年常規監測與隨機監督監測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規模養殖場(包括“先打后補”養殖場)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確保免疫效果;要做好重點環節動物疫病病原學風險監測,做好疫情預警預報。
(三)抓好消毒滅源。秋防期間集中開展一輪大清洗、大消毒行動。各村(社區)及相關科室要壓實生產經營者清洗消毒的主體責任,一是對全區養殖場(戶)、畜禽及畜禽產品交易市場、屠宰場以及運輸車輛、生產加工區、辦公生活區在秋防階段集中開展一輪清洗消毒工作,最大限度控制病原微生物面源污染。二是督促養殖、屠宰、運輸、市場、無害化處理等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點區域做好常態化日常消毒工作,切斷動物疫病傳播途徑,凈化養殖環境;在疫病高發季節,要加大消毒頻次,擴大消毒范圍,做好全覆蓋應急消毒,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各街鎮要以村為單位統一建立散養戶消毒臺賬,指導規模場自行建立消毒檔案,詳細記錄消毒藥品種、濃度、消毒時間、消毒范圍、消毒面積等信息。
(四)抓好防疫監管。產業服務中心要嚴格按照“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要求,落實包片獸醫和掛牌獸醫對養殖場戶進行精細化巡查監管責任,督促指導養殖業主嚴格落實強制免疫、檢測、養殖檔案建立、定期消毒、動物調運備案、調入動物落地報告、隔離觀察、調出動物申報檢疫、疫情報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法定義務和主體責任。要重點突出“兩場”(規模場和種畜禽場)監管,嚴格落實調入畜禽隔離觀察和抗原抗體監測、人流物流車流管控、日常滅蚊滅蠅滅鼠、完善動物防疫條件等生物安全閉環管理措施,嚴密防范疫病傳入傳播,嚴防疫情發生。要對重點人群(閹割、診療、配種、營銷、販運、保險等)加強教育管理、落實防疫措施、實行登記和定期核查制度,及時準確地掌握重點人群動態,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管控嚴。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要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對規定禁止免疫的病種(如布魯氏菌病)實施免疫的養殖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處理并追究責任;要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新頒布的檢疫規程實施檢疫;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非法調運、不按規定進行免疫接種、不報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實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監督等行為。
(五)抓好疫病凈化。實施動物疫病凈化消滅,是動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路徑、也是動物疫病防控的最終目標,也是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的重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明確將“凈化消滅”納入動物防疫的方針和要求,各街鎮要以種畜禽場為核心,以垂直傳播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傳染病和重大動物疫病為重點,按照動物凈化管理體制機制,集成示范綜合技術措施,扎實推進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傳染病和非洲豬瘟、豬偽狂犬病等動物疫病凈化,鼓勵有意向有能力的種畜禽場和大型規模養殖場積極申報創建動物疫病凈化場。區疫控中心要全方位做好動物疫病凈化技術指導和培訓,督促落實引種、生產、免疫、監測、檢疫、隔離、消毒、淘汰、撲殺、無害化處理等凈化綜合防控技術措施,有效提升動物疫病防控水平,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場創建。
(六)強化產地檢疫。產業服務中心官方獸醫嚴格落實動物檢疫申報制度,督促指導養殖場戶依法依規申報檢疫。進一步加強檢疫出證管理,出證前要認真查驗動物健康狀況、防疫檔案、畜禽耳標、運輸車輛備案與消毒憑證、疫病檢測合格報告等相關要件,認真落實基于監(檢)測或風險評估報告基礎上的產地檢疫制度。對未經免疫、免疫超過有效期、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或風險評估不合格的,嚴禁出具檢疫證明。對市外調入再飼養的畜禽,強化落地報告、隔離觀察、采樣送檢、檢疫合格后混群飼養。真正落實“以檢促防、防檢結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嚴格工作標準,強化措施,確保防控成效。根據方案要求,及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做好任務分解,壓實責任,切實穩定鎮村兩級動物疫病防控隊伍,大力培育獸醫社會化服務主體,補充基層動物防疫力量。及時召開秋防行動動員會和防疫技術培訓會,確保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全面推進“先打后補”。要加大對“先打后補”工作的宣傳力度,引導規模場和養殖大戶“自主申報、在線審核、直補到戶”,迅速擴大“先打后補”工作覆蓋面,提高規模場“自主采購、自行免疫”的防疫主體責任意識。采取養殖場(戶)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務主體免疫、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全面推進“先打后補”。 ?
(三)強化工作保障。要足額落實免疫消毒所需工作經費(包括器械耗材、培訓、勞務、人員防護、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等),提前準備秋防工作所需疫苗、試劑、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員防護用品等,按規定發放使用。
(四)規范免疫行為。要加強疫苗使用管理,建立發放、領用記錄,規范疫苗運輸、儲存和使用,避免出現因疫苗保管不當而影響免疫效果的情況。免疫開展前,要對防疫人員進行免疫技術培訓,規范免疫行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針、打假針、減量注射、注射漏溢、部位不準以及消毒不到位引發感染等情況造成免疫失敗。要切實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嚴格按規范做好個人防護,嚴防因操作不當造成疫病傳播和人員感染。免疫結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及無害化處理工作。
(五)加強監督檢查。要進一步推行“以監促防、以檢計酬”獸醫工作績效考核責任制,制定以免疫密度、免疫質量、防疫措施落實情況為評價指標的考評辦法,并與發放防疫人員勞動報酬掛鉤,有效落實消毒免疫等防控措施。對秋防工作加強監督檢查,隨時跟蹤免疫進度和信息填報,對安排部署不及時、進度遲緩、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弄虛作假的,要立即督促整改,確保落實到位。秋防結束后,一是各村社區要組織力量開展免疫消毒工作自查,及時查漏補缺,確保免疫密度;二是街道對秋防免疫密度開展抽查,對免疫效果進行監測評價;三是街道對各村社區秋防工作進行綜合檢查,對組織發動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防疫效果不達標的村社區將予以通報,并扣減當年基層動物防疫補助經費。同時,檢查結果將作為街道對村社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綜合目標任務考核的依據。
(六)加強信息報送。秋防工作啟動后,產服中心通過“重慶市畜牧獸醫云平臺防疫系統”每天實時填報免疫信息。在10月20日前,要以街鎮為單位通過“重慶市畜牧獸醫云平臺防疫系統”統一填報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建立《畜禽養殖場(散養戶)動物防疫檔案》,落實專人收集、統計、報送相關防疫信息,每周通報各街鎮免疫進度信息填報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