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48792/2021-00042 | [ 發文字號 ] | 萬順府發〔2021〕15號 |
| [ 主題分類 ] | 林業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萬順鎮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2 | [ 發布日期 ] | 2021-04-13 |
重慶市長壽區萬順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萬順鎮2021年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員會,場鎮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切實做好萬順鎮2021年森林防火工作,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經鎮政府同意,現將《萬順鎮2021年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長壽區萬順鎮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萬順鎮2021年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
一、我鎮基本情況
長壽區萬順鎮幅員面積57平方公里,所轄8個行政村,現有二調森林面積19000余畝,主要分布在石龍村、埡口村等有林村,森林樹種單一,林農交錯,林中有林,生產、生活、燒香祭祖等用火頻繁。林區交通不便,信息不暢,防火設施較為簡陋,高溫時期,極易發生人為山火。我鎮一貫嚴格實行“五不燒、八不準”的原則,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生產生活、燒香祭祖,學生游玩,小孩玩火等)。
二、森林防火應急處置原則
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我鎮按照 “預防為主,防滅結合、安全第一”的方針,積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撲救山火的基本要求做好工作。
(二)就近組織力量,以本村轄區、本單位人員為主,組織力量撲救,同時通報毗鄰力量支援,一旦發生火情,做到邊撲救邊報告。
(三)遵循“先控制,后撲滅”的原則,利用自然條件先控制火勢蔓延,再集中力量滅火。
(四)抓住時機,一舉撲滅,抓住火勢不大和早晚溫度低,濕度大,風小,火弱的有利時機,全力以赴滅火,并清除余火,防止復燃。
(五)嚴明紀律,統一指揮。
(六)加強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三、林火監測方式
1. 巡山護林員監測。
2. 林區群眾監測。
3. 毗鄰地區聯防監測。
4. 報警電話:023-40746444,023-40746110,023-40746760。
四、撲救山火力量準備
(一)加強組織領導
1. 鎮政府設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副書記任副組長,鎮農服中心(林業)、應急辦、衛生院、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綜合協調各方力量,統一指揮、協調、撲救山火。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由唐金文任辦公室主任。
2. 轄區內各有林村、企(事)業單位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應急處置機構及處置預案,同時負責日常森林防火工作。
3. 鎮政府森林防火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責任:行使政府行政職能,負責檢查、監督、組織、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預防。撲救森林火災的指揮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法律及行政規章。
(2)制定轄區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制定森林防火行政職責和措施,制定應急預案。
(4)組織實施轄區森林防火的基礎設施建設,宣傳、推廣撲火知識與技術培訓。
(5)檢查、監督、指導轄區森林防火工作。
(6)組織指揮預案規定的森林火災的撲救。
(7)協調解決部門之間、地區之間有關森林防火的重大問題。
(8)向政府報告和請示森林防火工作。
(9)表彰獎勵森林防火先進單位或個人,總結經驗教訓,考核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的落實情況。
(二)強化應急處置
1. 鎮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救援隊,由鎮長任隊長,宣傳、統戰委員任副隊長,負責全鎮范圍內森林火災救援、應急處置等工作。各村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置小分隊,負責各自轄區范圍內森林防火等應急處置工作;各分隊成員定期參加森林防火應急知識培訓,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及應急演練培訓等活動。春節、清明等重點節假日及高溫時期,處于戰備狀態,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及時趕往現場,實施救火。在做好本轄區內森林防火任務時,同時做好支援毗鄰地區的撲救森林火災任務。
2. 鎮財政部門提供資金保障,為森林防火工作落實資金、物資保障,確保發生森林火災時,有充足后勤保障。
3. 鎮衛生院做好森林防火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加強值班值守,落實救援組織力量,確保發生森林火災時,能第一時間趕往現場進行救援。
3. 各有關部門要對撲火隊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撲火技能。
4.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火場治安,并組織力量參加撲火。
五、保障森林防火物資
(一)交通工具(車輛)
1. 自有車輛4輛,與附近村民簽訂應急車輛臨時租用合同,簽約臨時車輛8輛。
2. 專業消防車1輛。
(二)撲火工具
1. 打火把450把。
2. 風力滅火機4臺。
3. 砍刀266把。
4. 油鋸2臺。
(三)后勤工作(給養)見附件
六、實施步驟
(一)建立火情報告制度,林區干部群眾、護林員、防火檢查哨卡、人員,一旦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護林防火機構,并積極參加撲救。
(二)基層單位接到火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撲救,同時報告上級護林防火機構,并通報毗鄰地區援助。
(三)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火情報告后,應緊急行動,投入撲救。一般荒火,火警由轄區內的有林村及林區單位組織撲救,所在地域、所在單位的領導負責現場指揮,并報告上一級森林防火機構。
(四)本地的義務撲火隊隊員接到打火命令后,必須立即有組織地帶好打火工具趕赴現場滅火,當地村民除老弱病殘外,都要積極參加滅火,火情嚴重的請求上級援助。
(五)火災撲滅后,對火災現場必須進行全面檢查,清除余火,并派專人留守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六)保護火災現場。公安、林業部門負責勘查現場,調查火災原因,及時查辦肇事責任人。對火案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火措施不放過,同時做好總結上報。
七、其它
(一)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有關部門、村)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的森林防火預案和實施意見。
(二)火情報送制度。
接到火情后,值班室應向主要領導報森林發生火情的時間、地點、火勢等;信息報送組應于20分鐘內電話報告區兩辦室值班和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應于40分鐘內書面報告區兩辦室值班和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撲救情況,而后由農服中心總結森林火災救援情況和后續處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