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統籌負責文秘檔案、重要活動組織協調和會務、政務公開、日常事務和后勤保障、保密等工作。
(二)黨的建設辦公室。統籌負責基層黨建、群團、人事、編制、紀檢等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統籌負責經濟發展規劃、農村經營管理、經濟社會統計、扶貧開發等工作;統籌負責村鎮規劃、村鎮建設、市政公用、市容環衛、環境保護等工作;統籌負責財政收支、預決算、總會計、惠農資金兌付、財政資金監督檢查、績效評價、村級財務管理等職責
(四)民生服務辦公室。統籌負責民政、教育、衛生、計生、文化、體育、社會救助、殘疾人事業、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老齡事業發展等工作;承辦鎮人民代表大會及其主席團決議決定執行的督促、檢查;承辦鎮人民代表大會等各項會議;負責鎮人大代表視察、調研、執法檢查、工作評議等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做好鎮人大代表議案、建議督辦相關工作;做好本轄區內區、鎮人大代表選舉服務,以及區人大代表履職服務等工作。
(五)平安法治辦公室。統籌負責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范和處理邪教等工作;統籌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應急管理等職責;承擔消防管理工作任務;集中行使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農林水利、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城市管理、衛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領域的行政執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