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關于規范塵肺病臨床診斷工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按照2022年全市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經商議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市有關因用人單位解散、破產,無法提供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可以進行臨床診斷的要求,出臺了《關于規范塵肺病臨床診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擬通過實施疾病臨床診斷,確保塵肺病患者能得到應有的醫療保障,減輕患者醫療負擔。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是明確臨床診斷對象。主要針對當前無法提供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的有肺部塵肺樣改變的疑似塵肺病患者。二是明確臨床診斷機構。明確診斷機構的兩個必備條件。三是提出了臨床診斷標準。診斷機構按照《重慶市塵肺病臨床診斷規范》進行診斷并分期。四是明確了臨床診斷具體流程。五是加強信息管理與質量控制,確保動態管理。
三、《通知》的適用對象與核心舉措
(一)適用對象:一是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在開展職業健康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疑似塵肺病患者。二是在塵肺病主動篩查工作中發現的疑似塵肺病患者。三是在臨床診療活動中發現的疑似塵肺病患者。已診斷為職業性塵肺病患者不作為臨床診斷對象。
(二)核心舉措:1.明確開展塵肺病臨床診斷的醫療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二是有經塵肺類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合格的醫師。2.提出臨床診斷技術層面的具體措施。一是明確臨床診斷標準。二是明確臨床診斷路徑。三是明確診斷流程及結論。



渝公網安備50011502001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