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關于《關于劃定長壽區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的公告》的政策問答
問1:長壽區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禁止行為是什么?
答1:依據《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第十八條之規定,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在25°以上陡坡地種植經濟林的,應當科學選擇樹種,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問2:如何識別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
答2:此次劃定的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坡度均在25°以上,土地利用現狀以林地為主,其中林地占比99.82%,草地占比0.18%,禁止毀林、毀草開墾;有其他需求的,可到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鎮比對矢量數據,進一步明確范圍線,根據有關規定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問3: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的違法責任是什么?
答3:在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開墾種植農作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退耕、恢復植被等補救措施;按照開墾或者開發面積,可以對個人處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罰款。
問4: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是否可調整?
答4: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確定后,遇國家或地方重大決策,本級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動態調整。
問5: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是否可以建設項目?
答5:根據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條,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僅對開墾種植農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無相關禁止生產建設項目的要求,開墾種植農作物之外的活動及行為占用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