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長壽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劃分方案》的政策問答
(一)《長壽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劃分方案》編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噪聲污染防治事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突出噪聲污染問題,為加快建設現代化渝東新城筑牢良好生態基礎。
(二)什么是噪聲敏感建筑物?
答:指用于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
(三)什么是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
答:以用于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為主的區域。
(四)什么是聲環境功能區?
答: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分為0類、1類、2類、3類、4類共五個類別。
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
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五)什么是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
根據管理需求,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周邊直線200米范圍內,如存在一定規模的建筑施工工地,則該范圍自動劃為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并按照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有關要求進行管理。若建筑施工工地采用有效降低噪聲的施工工藝、設備等措施,或建筑施工工地完成施工,噪聲敏感建筑物不再受建筑施工噪聲影響,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自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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