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關于《長壽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劃分方案》的政策解讀
按照要求,現將《長壽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劃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噪聲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土空間規劃以及用地現狀,劃定本行政區域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的適用區域;將以用于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的建筑物為主的區域,劃定為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加強噪聲污染防治。2022年6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正式實施后,我區于2022年印發《重慶市長壽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長壽府辦發〔2022〕90號),于2024年啟動建成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工作,將以用于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為主的區域單獨劃分。
二、制定意義
劃定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是有效控制噪聲污染,改善城市聲環境質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場所安靜的重要手段。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定后將進一步明確區域內改建、擴建工業企業、施工作業、交通運輸、社會生活等噪聲污染防治的要求,提高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聲環境質量,推動全區聲環境質量改善,提升群眾滿意度。
三、主要內容
《方案》主要分為適用范圍、劃分依據、術語和定義、劃分原則、劃分結果、管理要求與區劃說明等七大部分。
(一)適用范圍。適用范圍為長壽區建成區,主要涉及鳳城街道、晏家街道、渡舟街道、八顆街道、江南街道、新市街道、菩提街道。
(二)劃分依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聲環境質量標準》《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重慶市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技術規范實施細則(試行)》等文件作為劃分依據。
(三)術語和定義。介紹了噪聲敏感建筑物、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聲環境功能等名詞定義。
(四)劃分原則。堅持與聲環境功能區有效銜接,堅持以城市建設現狀為基礎,堅持以聲環境質量改善需求為依據,堅持以降低噪聲污染影響為依據
(五)劃分結果。長壽區共劃分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25個,面積合計11.98平方公里(詳細劃分結果見附件1)。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聲環境功能區類別按照《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長壽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的通知》(長壽府辦發〔2022〕90號)執行。
(六)管理要求。明確了工業噪聲防控、建筑施工噪聲防控、交通運輸噪聲防控、社會生活噪聲防控、信息公開等領域管理要求,以及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經濟信息委、區交通運輸委、區公安局、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及各鎮街的職責分工。
(七)區劃說明。方案實施的同時實行動態更新機制,對噪聲敏感建筑物納入、退出機制做了明確規定。
四、核心政策問答
(一)《長壽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劃分方案》編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噪聲污染防治事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突出噪聲污染問題,為加快建設現代化渝東新城筑牢良好生態基礎。
(二)什么是噪聲敏感建筑物?
答:指用于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
(三)什么是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
答:以用于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為主的區域。
(四)什么是聲環境功能區?
答: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分為0類、1類、2類、3類、4類共五個類別。
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
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五)什么是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
根據管理需求,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周邊直線200米范圍內,如存在一定規模的建筑施工工地,則該范圍自動劃為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并按照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有關要求進行管理。若建筑施工工地采用有效降低噪聲的施工工藝、設備等措施,或建筑施工工地完成施工,噪聲敏感建筑物不再受建筑施工噪聲影響,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自動取消。
五、管理要求
加強噪聲源頭防控,敏感區內禁止新建排污工業,改建擴建需落實防噪措施,確保噪聲敏感建筑達標;敏感區內需設置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并聯網,并禁止夜間施工(特殊情況除外);交通選線需避開敏感區,并采用低噪技術;特殊時期及區域設置限噪規定,敏感區內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特殊情況除外),同時,需公開敏感區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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